第一:我和LZ的邮件沟通。
根据LZ的往期发言,我判定她有大号,要求LZ提供,然而LZ无法提供。
为保护LZ的隐私,邮件对话我只放出我这边的询问:
1、这是小号,你说过这是你新开的号,你有别的号
2、你没有其他号是吗?之前在BS说这个号是新注册的作者号是骗人的?
3、之前你在BS申请拜师,由于无星无心,BS的咕咕们要求你换你的读者号来。
你答复说:这个号是你新开的作者号。
也就是说,你还有另一个有心的读者号。
请提供另一个读者号的客户号。
4、作为看盗文的读者,你是怎么注册了笔名后就立刻知道来BS拜师的呢?
5、不好意思……
您的意思是您看了11年的盗文才成为作者知道正版吗?=0=?
由于无法判定真实情况,只能暂时归纳对方为盗文读者,没有大号,成为作者后如她所说改邪归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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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我们对比了一下两个LZ之间的情况,具体的图如下(部分信息已隐去):
除此之外,两个LZ之间的相似之处还有:
1、两位LZ几年(十几年)消费全部少于3位数
2、相同省份
请注意:即便如此,我们不能下定论判定两位LZ到底是什么情况。
存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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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否有第三方故意刷数据,而后举报陷害两个LZ?
没有,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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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两位LZ带起的舆论,归根结底如下:
晋江不知道违规数据哪来的就不该判定、惩罚文章。
在我们刚答复第一个LZ【降低50才能自查】的建议已转移讨论,本帖LZ紧跟着便发了这个帖子。对应的节奏是哪怕降低也没用,因为HYB会在刷了后立刻举报,肯定比作者察觉到后申请自查要早。
试问这个舆论被带起来,最终结果是什么呢?
是除非晋江能拿出切实的双方交易记录,否则晋江再也不能判定刷子,刷子永远可以用这一个言论说自己冤枉,可以咬死不认,说JJ错判,作者冤枉。
我们很庆幸许多的咕咕们意识到了这种舆论带起来必然造成的后果,也很感动咕咕们主动地维护和支持晋江打击刷分此类不公平的竞争。
为广大作者们维持良好的竞争环境,这是晋江和作者们一直以来费心费力努力保护的净土。
判定刷分、给予惩罚,永远是基于数据到底有没有问题这一本质因素。
有任何的歪心思、或者试图利用舆论试图使刷分也可以躲避惩罚的有心之人或团体,请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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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LZ刷分后涉嫌蓄意带节奏,删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