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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夜间飞行——或许与因此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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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黄闪闪 之笔名刊登于
2003.2.28    《城市画报》No.4     总第82期  
发表时有改动



  飞机经停那个海滨城市。俯瞰下去,攒珠般灯火缀出半岛海岸的轮廓。夜半自飞机舷窗俯瞰城市,是没有人气的,只有无数灯火兀自纵横交错,清冷刻骨地亮着。
  停留的半个小时中,霍许在机场的商店买了一个小收音机和电池,坐下来搜索了所有广播频道。杂音和啸叫之间,无数声音像鱼一般次第跃出听觉的水面,惟独没有殷此的。或许他已经不在这城市,又或许这不是他的节目时间。一天有二十四个小时,而她只能停留其中的四十八分之一,在她离开此地后的某个时刻,他的声音可能通过电波发散出来,被无数其他收音机所感应,播放,从而回荡在城市的上空。可能是任何时候,但惟独不是此时。
  头顶有巨大的声音呼啸而去,广播在召唤着她登机,去往她的目的地。
  霍许站起身,把收音机丢进不可燃垃圾桶,向登机口走去。
  她也只是辗转听说殷此搬回这里居住。碰巧出差的便宜航班又一定要经停此地。
  如此而已。

  你看,日光之下无新事。故事统共只有那么多,经不住多少笔来回往复地写,于是黯然失去了颜色。
  在一个女子的少女时期,以观天与沉默为爱好,夜半的时候总是听收音机,某一固定调频。那年头介绍肝病神药的节目还未曾泛滥,午夜中总有许多声音在电波里穿梭,小心翼翼绕过无数安睡者的梦,来为那些中宵不寐的人充当夜航的旅伴。
  殷此的声音,就是霍许的旅伴。
  殷此是拒绝在节目里念抒情散文的那一类人,他所选取的音乐也不讨好。第一次听的时候,是平克弗洛伊德。节目里有Call in,有人带着浓重的方言腔调来哭诉他们的婚外情,殷此安宁地听完。也有人打电话来,只说一声:“晚安,大家,我睡了。”殷此会低声地笑,就像一个住在上铺的男孩听见下铺对他这样说。
  少女时代的霍许写信给殷此,经年累月地写。她随家人去北方海滨探亲,住在亲戚家1920年代的日式两层木屋里,一到夜里,就只有满城的梧桐与海涛作瑟瑟响。午夜收音机里有漫长的萧邦波兰舞曲,DJ也许已经先于听众睡着。换一个台,是无稽的相声,再一个台,另外一种地方口音哭诉他们的婚外情。贫瘠的内容,甚至没有一个声音,冷清与醇厚能与殷此相比。她每天每天写信。十几岁的时候,没有钱和思想,只有美好而不自觉的身体,与大把的忧伤。
  有一首歌,《男孩看见野玫瑰》,歌词脱胎自歌德的诗歌。简单的词,反复唱道:“男孩看见野玫瑰,荒地上的玫瑰,清早盛开真鲜美,荒地上的玫瑰。”那男歌手的声音仿佛抛洒在麦浪上的正午阳光,无边无际,灿烂而荒凉。为了这一首歌,她可以原谅那个歌手后来所唱的一切乏味的歌曲。于是她就这样写在信上,慎重地寄出。
  其实殷此极少听中文歌,他钟情英式摇滚,所以至少霍许应该与他谈论一点Radiohead。给殷此的信都写在方正厚实的白纸上,没有落款,但是留了CALL机号码。彼时的手机体积与重量皆巨大,可以用来做武器防身,而且价钱昂贵。霍许还是学生,买不起。ICQ号码也没有。殷此没有回过她的信,亦没有拨过她留的CALL机号码。这是自然的,殷此不需要别人给予他信心,便可以自行走下去,按他自己的方向。

  霍许大学毕业的那一年,忽然物质十分丰富起来,从前梦想而不可得的一切,绑带高帮线条洗练的帆布鞋,透明水果造型的香薰蜡烛,手制土纸的尼泊尔风格笔记本,都已经成为商店内的本土制成品,时而减价酬宾。
  毕业后霍许进入电视台做编导。
  第二年殷此从电台调往电视台,自己做一档音乐节目的制片与主持,节目组里有一个不起眼的小编导,加班赶片子时常常邋遢地用铅笔或者一根红色簪子盘头发,后来有人发现那原来是一支朱漆筷子。那女孩叫做霍许。
  霍许第一次看见殷此的脸。端正的东方男子脸孔,透出一股东方以外的清峭,头发微卷且褐。他开口说话,确凿无疑是那个午夜中的声音。1997年,那声音在FM89.3兆赫的调频讲述Bob Dylan,Dead Can Dance与The Smashing Pumpkins。殷此的血统有八分之一来自英国。他之所以偏爱英式摇滚,或许是一种潜意识里八分之一的乡愁也未可知。
  曾经有一期节目,到殷此的家中去拍摄他的卧室。纵然天性凉薄,殷此还是经不住下面起哄,勉强首肯。
  殷此和他的姐姐殷为同住一套房子。殷为也是本台极有人气的主持,当天下午休息,见他们来,点一点头到厨房去倒水来,霍许看得简直心寒——殷此自小看这么一张美丽的脸,看了二十九年。殷此的屋子里,订做整墙的架子,填满了CD;床下拉出七八个巨大纸盒,还是CD。殷为站在一旁笑,走到自己房间,拖出来一个大藤箱,里面杂乱无章堆着CD,以及Omnibus、Euromusic、Turntablink之类英文音乐杂志,更有甚者,还有两顶棒球帽与半瓶念慈庵枇杷膏。殷为笑说:“你们今天要来,殷此昨晚发狠收拾了的,藏不下的东西统统丢到我房间,满满一箱子。”没有人知道殷此平常喝枇杷膏,这是老头子的习性,众人都笑,摄像给箱子与枇杷膏特写。
  霍许站在人堆后,她是给殷此寄过枇杷膏的,穿蓝白格子制服的高中女孩,不知道从哪里听说殷此是抽烟的,枇杷膏滋养嗓子。后来却又担心许久,那样无名无姓地寄来一瓶,殷此敢喝吗?
  一时恍惚。

  夜间同事一伙人去跳舞。冷的光打下来,顿时把他们年轻油渍的肌肤脱去烟火气,泛出无机质光泽,衣裳与眼底、牙齿都白得发紫,一池子涌动的塑料的躯体。必须大声说话,用上所有的肺活量。有人躲在角落亲吻,隐晦地互相摸索。
  霍许被指使出去替大家买烤肉串。打开门,外面的夜晚静冷,背后的雷鬼音乐一直冲出去。
  小街上的乐器店还开着门,临街有钢琴,键盖开着。她便走过去。先是食指笨拙地戳了戳,忽然十指舒张,错落地弹下乐音来。那是一首歌,歌词却不曾唱出。这样的夜,热闹的街,问你想到了谁紧紧锁眉,记得歌词中是有这么一句的。霍许对音乐的口味颇普罗,浅近的情歌她并不嫌弃,即使音乐元素和配器多么庸俗,或者已经过气。而殷此一向只是听那种音乐——好比世界的另一端,有些人在空房间里与荒原上苍白地走着,并用鼓与贝司记录下他们生命的响动。
  “喂。”一个声音在身后说。
  霍许的脊背忽然僵直。那声音如许醇厚与清冷,好比加了冰的杜松子酒。
  “烤肉串买了吗?他们都在鸹噪了。”那声音继续说。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声音,连粗俗如“烤肉串”般的词语都可以说得魅力无穷。
  霍许头也不敢回,摇头。殷此轻轻地笑。
  烧烤摊子上挂着一个灯泡,散发着暖的橘黄的光芒,木炭的烟升腾。他们两人并肩在摊子前等待着三十串羊肉与二十五串鸡肉烤好,手插在各自口袋里,无话可说,亦似乎没有说话的必要。烟涌过来,他站出一步,侧身遮在她前面。
  殷此微微地回头来,问,“诶,我们结婚好吗?”
  “啊?”霍许目瞪口呆。
  殷此向她笑了笑,显然醉了。忽然他把自己的钱包塞给她,自己伸手去接老板递来的油滴滴的大捧肉串,说,“你来付钱,快。”
  关于结婚的话题突然开始,继而突然结束,为期三秒钟,在冬天的烧烤摊子前。
  “一块,两块,五毛,一毛,一毛,再一毛,没有错哦,数一数。”老板把硬币一个一个放到霍许无意识地伸着的手里,这时候殷此已经走得很远。别一个男子对霍许开如此的玩笑,她会嬉皮笑脸地回答:“好啊。”可是此刻她想冲上前去对殷此说话,愤怒且铿锵地说话,把话语像一杯冰水一般泼上他的脸。但是她发觉必须从七年以前开始说起,这将会是一个长得连她自己都失去耐心的故事。
  少女时代她曾经从自己的混沌中向外挖掘,殷此是她的一线亮光,她向他呼喊,而殷此给予她的所有回音就是每夜十二时三十分开始的广播节目。她持续地写信给他,就像拨打永远忙音的电话,拍打多年空屋的门。但这比喻还不是十分妥帖。因为假如殷此是一个电话号码,那将是一个从来不曾接驳电话机的号码,一次一次拨打,只是电波与脉冲,在电话线的尽头损耗殆尽,永远不会发出声音。而假如殷此是一座空屋,那就是一座根本没有门的屋,无从敲起。
  多年以后他成为制片兼电视节目主持,她是节目组的小编导,两人在共事的半年中交谈大约500句,大部分是关于片子的效果和文案,其余则是关于午餐订什么口味的便当。她可以谈吐大方应对得体,而本质上,她还是敏感偏执别扭,心性较十几岁的时候并没有任何长进。
  霍许拿着殷此的钱包向他追上去,忽然挡在他面前。殷此停下步子,困倦地眨着眼。他们呵出的白气仿佛眷恋于自身婀娜的形体,在街灯下久久不散。
  “我给你寄过枇杷膏,你喝了吗?”霍许清晰地问道。
  而殷此大约是没有听懂。他走上前来,把自己像一件大衣一样搭在霍许肩头,脸深深埋下去,含糊地说:“我喜欢用铅笔和筷子盘头发的女孩子。”
  午夜人散各自回家,刚走出Disco门口,女同事尖笑起来,原来烤肉串的油,淋淋漓漓滴了霍许满背上都是,想来是在拥抱的那时候。
  
  次日吃完晚餐回办公室加班,照例用朱漆筷子盘头发,忽然在自己桌底踢到纸袋,拖出来看,是一件全新的驼色羊绒大衣,与昨夜油污的那一件款式相近,却显然贵得多。
  殷此还是那样一个人,干净内敛得好象一个晴朗满月的冬夜。用温文的语气向所有人发布暴君般苛刻的命令。休息的日子他会带霍许回家,把晚餐端到阳台上去吃。殷为偶尔在家,与霍许打过招呼便拿了披肩手袋出门去,临出门要捏一捏弟弟的脸。
  城市在夜里湮灭了轮廓,地平线只是一道灯火。他们开着唱机,Dead Can Dance的Into the Labyrinth从房间里游出来。
  “殷此。”
  “嗯?”
  “做广播的时候,你有保留听众来信吗?”
  “很多,读完都用碎纸机碎了。”殷此望着天空说。“他们其实只是想说话,却不一定想要我回答。何况,”他转回头来微笑,“有些信的文采太好,为防以后女朋友藉机生事,还是碎掉干净。”
  霍许趴在栏杆上没有回答。
  交往三个月,霍许收到殷此寄来的快递,是一张The Cranberries的专辑,名字很长,与其说是名字,不如说是一个句子:Everybody else is doing it,so can’t we?别人都在那样做,为什么我们不?殷此用马克笔把名字涂改为Everybody else is married,so can’t we?别人都结婚了,为什么我们不?
  霍许换了一支红色的马克笔,把那个问号涂改为句点,Everybody else is married,so can’t we.别人都结婚了,所以我们不可以。
  当她呼唤他的时候,他没有回答。当他呼唤她的时候,她也没有回答。他们彼此呼唤过,但是没有回答。那呼唤声消散在不可知的混沌的岁月里,失去一切意义。
  很快殷此离开电视台,霍许断续从殷为那里听说殷此的消息。他回到了北方故乡,一个海滨半岛城市,在那里他继承了父亲的公司,兼职做广播主持。
 
  霍许站起身,把收音机丢进不可燃垃圾桶,向登机口走去。
  她也只是辗转听说殷此搬回这里居住。碰巧出差的便宜航班又一定要经停此地。
  刚下过一点小雨,黑色的地面映着灯火,流光溢彩。霍许登上飞机,开始翻看随身携带的书。
  一个名叫法比安的男子,驾驶着邮航飞机,在暴风雨夜中迷失方向。风暴席卷整个内陆,无线电失效,燃油将尽。暴风雨的缝隙中,天顶有星星。于是他尽力将飞机拉高,穿过云层。云层之上,月光宁谧,星星如同聚积的宝藏。他们像神话中的盗贼,困在巨大的宝库中,然而已经被宣判了死刑。他只能再飞翔半个小时,此后失去动力的飞机将带着法比安坠落下去,划过翻涌云层与动荡风暴,最终跌入无边黑暗的海洋。然而作为对他的勇气和诗意的酬答,他目睹了此生最为神异瑰丽的一个星夜。
  法比安决定到云上去。
  而霍许无法同任何人来验证她的决定。问一万人,怕会有九千七百二十四人回答说,继续吧,爱他吧,嫁他吧。可是本来不是人生所有决定都有合乎逻辑的理由。拐弯或直走,冥冥中并无声音指引,必须倚靠自己那一点混沌的直感。
  倘若朝夕相对的年月一定要毁坏了爱情,再拿一个名曰“感情”的赝品来抵充,她宁愿让它毁坏了旁的爱情,而不是有关殷此的。有时候,一样东西太美丽,会令人不忍触摸。
  霍许决定到云上去。
  飞机滑行加速腾空,霍许手上打开的书啪地阖拢。静寂而辉煌的城市在机翼下展开。
(完)
№0 ☆☆☆萧如瑟 2004-06-10 20:00:43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hehe,给鳕鱼捧个场。。。
№1 ☆☆☆deadfish2004-06-11 00:08:4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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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您就是黄闪闪?请允许我犯一下花痴吧。我太喜欢这篇了。
在城市画报出的合集《相当热爱》里看到。HOHO。我坦白,还偷了几个小细节过去。嘿嘿。:)
№2 ☆☆☆纯白阴影2004-06-11 01:37:0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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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那时候我还有打算写信到杂志社询问大人的联系方式呢。
№3 ☆☆☆纯白阴影2004-06-11 01:55:0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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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汗……
那就是我没错……就是那期封面黑漆漆的……毁掉,目录上面还有我傻不棱登的一张粉红色照片……
完了啊啊啊    ~~~~>o
№4 ☆☆☆萧如瑟2004-06-11 08:25: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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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张?做花痴状的还是大饼脸的?
№5 ☆☆☆炎安安2004-06-11 08:32: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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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姑娘我一贯花痴,其次,偶从来是尖尖下巴的狐狸脸……
№6 ☆☆☆萧如瑟2004-06-11 08:41: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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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no,你忘了你有张照片被编辑说成是大饼脸,为此我倒地不起了很久……好像是西禅寺照的……
 
我决定了,我要八卦一下你数年来的n张照片……
№7 ☆☆☆炎安安2004-06-11 09:49: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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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嗷,哪家编辑这么说?!我立刻收拾包裹跳槽走人。
 
PS,外外,不是说好要诽谤我貌若天仙的么?达不到广告效果,明年生日礼物不送了,哼哼。
№8 ☆☆☆萧如瑟2004-06-11 09:58: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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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我会为了生日礼物就出卖我的人格???
 
ps:
不过我好像最近已经被数人下了没有人格的定论了……
№9 ☆☆☆炎安安2004-06-11 10:18: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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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HO。我没买到那一期,我看的是合集。HOHO。。。炎安安,我来贿赂你好不咯?给我看萧大的照片哦。
№10 ☆☆☆纯白2004-06-11 10:42: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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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说到《绝对热爱》,我最喜欢的是里面抢劫联邦储备银行的那篇啊~~
照片么……大概近期会送出标准照请大家玩赏,啊不,鉴赏……
№11 ☆☆☆萧如瑟2004-06-11 11:13: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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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两眼心闪闪………………
 
 
要看哪要看哪要看哪…………
№12 ☆☆☆何铁手2004-06-11 11:15:3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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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联邦储备银行的那篇啊那篇我也喜欢!
№13 ☆☆☆纯白2004-06-11 18:50:2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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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真好,真好,她怎么就这么好,恩,我是说这篇文章~~
恩,非常棒~
真不好意思,竟然第一次看到
№14 ☆☆☆大风2004-06-18 22:36:4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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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踢一脚,作为匡匡《伊西朵拉是座城》的前期资料~
№15 ☆☆☆萧如瑟2004-07-19 11:22:1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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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飞行  fly-by-night啊
№16 ☆☆☆苍草若璧2004-07-23 17:44: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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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小凳子跟
№17 ☆☆☆水飞天2004-07-28 14:53: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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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捏???
№18 ☆☆☆2004-08-05 15:17: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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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两个细节,萧大在福州居住过一段时间?安安可能是我在另一个坛子看见的安安
№19 ☆☆☆无忧2004-09-25 11:07:4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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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893应该付钱给我……笑。
№20 ☆☆☆萧如瑟2004-09-25 11:40: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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