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看朱成碧
主题:12月25日zg小结 [11]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今天把蝙蝠杀了,嘿嘿第一次感觉不错
今天的问题总结:
第一指挥官宏的设定,没有宏总觉得有点乱,指挥官插件是必需的提示各类问题。列如清毒后退,或者把杀怪指挥的职责直接交给mt现场判断也行。
第二人员编制还不稳定,大家配合还不够默契,其实毒蛇这边输的很好理解,为了让战士拉住怪自然后面的无法全力dps输出,伤害低也是原因之一,所以接下来,zg出的根战士有关的装备个人感觉应该优先考虑mt。今天牙表现不错没有明显的失误。
阿斗dps输出一直就是排名靠后的原因不明这点上如果moon来的话可能就解决了
这些问题解决掉,第一第二两个boss应该没问题了。
№0 ☆☆☆黑猩猩 2005-12-25 17:43:53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感动。。
虽然斗斗在我面前4了那么多次你竟然还表扬俺
 
感动的涕泪纵横的说
№1 ☆☆☆冰牙2005-12-25 18:02:30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其实我也不是很明白,武器的攻击力并不比古旧低多少,但是一直都是伤害最低的。不知道是不是除了武器以外的其他属性低的原因,可是,我觉得我用的应该是mc以前最恰当的防御装备了。应该不存在这个问题吧。反正搞不懂。
不过我感觉,全力输出这种说法是不太恰当的。因为在大家装备同等的条件下,无论是以前mc还是zg得经验,都没有说全力输出的。
蛇死主要是治疗职业少,我觉得。当然也有可能是我防御不够。毒我都及时退了的。可是血几乎没有上过2500。有几次都是被打出1100+得宝鸡所以死掉的。
№2 ☆☆☆多情人的家园2005-12-25 18:47:17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你要看是谁给你+++的嘛 嘿嘿
用MT 顶过狗王黑龙 用查无此人的MS做1组主力MS的小FS飘过。。
№3 ☆☆☆爱鸢子的猫2005-12-25 18:58:54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tank是不讲求伤害的,主要的怒气来源于受伤害,而不是伤害。
一个良性的循环如下:第一时间吸引到仇恨->挨打->有怒气->用怒气释放技能继续吸引仇恨->继续挨打....
一个恶性循环如下:第一时间没有吸引到仇恨->没有挨打,用单手武器慢慢打怒气->不够怒气,放出来的技能吸不住boss->继续没有挨打....
№4 ☆☆☆RY2005-12-25 19:27:43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http://bbs.ngacn.com/read.php?tid=397444&fpage=1
 
发现卡格斯逛nga的人还是蛮多的,魔幻王朝的事……虽然我没弄清楚他倒底是啥意思。
№5 ☆☆☆天平2005-12-25 19:30:07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问个问题,毒蛇变身后爆走到底是什么原因,是不是只是临时的跑开一下还是有把仇恨清零的能力???
牙的加血已经全力了,或许换个操作更强的会好些
 
实在不行,一队mt oh ss sm再加一个加血的 比如ms或者dly
№6 ☆☆☆黑猩猩2005-12-25 21:27:28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如果蛇不会把仇恨清零那多点加血的应该问题解决了
№7 ☆☆☆黑猩猩2005-12-25 21:28:37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蛇,温诺西斯同学乱跑的原因是,每次它变身不到30s,我必然死掉…………
№8 ☆☆☆多情人的家园2005-12-25 21:56:16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蛇的第一仇恨肯定是mt,没有很突出的第二仇恨(有时候mh是第二仇恨),所以mt死后蛇乱跑。
如果我们不能防止mt死掉,那么其余的战士应该在mt活着的时候多争取一点仇恨,起码不应该与别的队员有太大的仇恨差距,以便在mt死后接班(如果能成为第二仇恨是最好,但是一般来说没有那么理想,所以mt死后要停止攻击,等待仇恨建立)
№9 ☆☆☆RY2005-12-25 22:18:36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蛇?不会把仇恨清零阿。那是最好打的BOSS了。
 
第一阶段干掉小蛇,近身攻击和远程的拉开距离不让BOSS放反治疗波。
 
第二阶段MT要机灵点不要呆在毒云里,很轻松K掉。副坦克注意第二阶段要用远程打,MT挂了第一时间上去顶住。
 
我们以前蓝装的时候这么打,现在紫装了还这么打。
№10 ☆☆☆火之虫2005-12-26 02:11:11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能过蝙蝠,不能过蛇?
..恩..这种事发生的几率很小哦..
№11 ☆☆☆他者.2005-12-27 03:59:48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5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