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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送书?有ZS封面的,我一定不买,就算白送的也不要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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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这样的刺儿头居然红猪还记得我吗?
竟然要送我书?
然后再查一下,喔,原来是中信出版社要送
和红猪没啥关系,
既然这样,我就明说好了
我继续还是对ZS与朱HH这对狼狈为奸出来的封面与版本一点兴趣都没有
虽然我最近把芳树、伤歌、落日、天行健通通买到手了
花了上二百元,正在为书价贵而伤心
而竟然有作者签名送给我这么大的便宜在面前放着
但是,就像有姜文、何平盖着的《天地英雄》还是挡不了赵薇的丑陋一样
有红猪珍贵签名的恶心ZS画的书,我不接受

如果红猪有心送我,她会剪了封面送我以示她对我的理解
或是干脆叫我去买,
然后找机会让我用一日游换一个她给我签名
但如果是出版社拿这种,不,应该说是朱HH拿这种东西来恶心我的话
染月只有一句话,有ZS封面的,我一定不买,就算白送的也不要。

伸个懒腰先,染月被红猪的珍贵签名吸引回红猪城发贴子了
可是以后如非必要,染月还是不会讲多少东西的
谢谢大家对染月的支持!
№0 ☆☆☆染月 2006-06-02 14:45:28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楼上这个性子,我真是喜欢。
我竟然也在榜上。
我厚脸皮的要了,送给了一个小友。04年我带她跳入了QX。
№1 ☆☆☆332006-06-02 18:18: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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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想对染月说,刚则易折。
快意江湖是很好的,但是现实中很无奈,圆通世故或许更适合丛林生存法则。
希望你一切好。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哈哈。
 
 
№2 ☆☆☆332006-06-02 22:48:3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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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东西的人还要做到软硬兼施?
东西不好我不买,送给我也是占用我家贮存空间
所以我不要
应该跟刚不刚的没啥关系吧
 
至于丛林法则,没事的,哪天朱HH来收购我公司当我老板的时候
我一定不告诉他我是谁,就算他知道了我也会对他笑笑笑…………
退一万步说,一个手下能做事能帮老板赚到钱就行了
做老板的总不能要求张良为刘邦献策后连原则也给刘邦了
刘邦想立小儿子的时候,张良不还帮吕后把太子位留给刘盈了吗?
看我们HH同志利用中信的名声谋自己的——的现场实例就知道,
知道老板的主要工作是干嘛的了
如果HH做老板
而且是只做武大郎开店的事
我也就慢慢放长双眼看着这小子怎么去自己寻死路去
谢谢33的关心
№3 ☆☆☆染月2006-06-03 09:04:0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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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一个严重问题
HH不会为了ZS,叫红猪在封面上签名吧
^_^,那样的话,可就太可爱了!!!!
№4 ☆☆☆染月2006-06-03 09:23: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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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染月说的好,顶一个
№5 ☆☆☆璎珞牡丹2006-06-03 09:32: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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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嘛,只要生存,总会有所惧,也会有所求。诱惑和畏惧,虽因人而异,可也是命门。屡试不爽。
 
有无力感吗?颇有点色厉内苒的意思了。
 
染月大人曾说过:一时冲动起来是不要命的,HH和他的家人以及ZS性命堪舆的豪言壮语。
偶非常想看到您的实施以及行动,哪怕只是失败呢,也令我佩服。否则,恫吓一词,岂不是留人话柄,坐实了。
不好不好,大大的不好。
№6 ☆☆☆闹剧2006-06-03 10:37:2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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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不厚道,何必在这里说些皮里阳秋的话。
№7 ☆☆☆332006-06-03 10:48: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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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我那是真话。看到某大人以张良自喻,再看看伎俩,实在是感慨古人哪句:人贵有自知之明。这“贵”一字实在是点睛之笔。
№8 ☆☆☆闹剧2006-06-03 11:10: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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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非常想看到您的实施以及行动,哪怕只是失败呢,也令我佩服。否则,恫吓一词,岂不是留人话柄,坐实了。
不好不好,大大的不好。
  
☆☆☆闹剧于2006-06-03 10:37:25留言☆☆☆   
 
 
所谓"站着说话不腰疼",您还真得当心您坐实了"教唆"呢.
 
"恫吓"?呵呵,这年头这个不是本能了么,也不知当初是哪位发短信打电话MSN上留言叫嚣着"冰封"啊什么的,现在又巴巴地送书来了,当然还是得抬出"红猪侠"的名字,弄个"庆熹纪事"的ID.喔,后来"不杀"之下又恬着脸在后面加了编辑二字"庆熹纪事编辑".
 
我记得HH编辑可是以中信出版社代言者的名义在官博上留言说走"青春化"路线的,依此力挺诛砂小姐.现在茬儿都不提?!
 
话柄这东西,有人足可以拿来做骨扇了,笑.
 
№9 ☆☆☆2006-06-03 11:19:1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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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性子,看着爽利:)
这出版社也有趣,拿一本书来堵中坚分子的嘴?
№10 ☆☆☆路过2006-06-03 11:34:1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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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嘛,只要生存,总会有所惧,也会有所求。诱惑和畏惧,虽因人而异,可也是命门。屡试不爽。
☆☆☆闹剧于2006-06-03 10:37:25留言☆☆☆ 
原来汉奸什么的都是这么出来的啊。。。今天算是知道原因了,屡试不爽啊。不知道阁下惧的是什么求的又是什么?不过阁下听说过“无欲则刚”的说法没有?人和人还是不一样地~~~  染月说没说过“一时冲动起来是不要命的,HH和他的家人以及ZS性命堪舆”的话偶是不知道,不过此话倒是深得吾心。也曾经想过让这个世界干净点,可是又一想不值得为垃圾浪费时间和社会资源,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做点更有意义的事。至于佩服不佩服的,哼哼,与我何干?我做事情又不是给别人看的,想做什么随手也就做了,不想做什么也不用别人来指手画脚。牡丹
№11 ☆☆☆璎珞牡丹2006-06-03 11:40: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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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赠书,偶是会拿的,反正是出版社送的不是?要是红猪的书偶会买下来再找她签的,但出版社的,偶也就不客气了。不过,该拜红猪会继续拜红猪,该鄙视某些人也会继续鄙视某些人,顶多是更加鄙视了而已。如果看到找抽的,还是会一样的抽之。
№12 ☆☆☆璎珞牡丹2006-06-03 11:56: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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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染*****2006-06-03 15:56: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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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啊,诽谤,果然是诽谤,某些人自说自话的水平好高啊,幸亏今个正主染月在,要不然事情说不定在某些打手和跟班的嘴里变成什么样子了。孟子曰“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看来真是这样。
№14 ☆☆☆璎珞牡丹2006-06-03 16:21: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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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哟  祥瑞们今天有空来说相声啦。呵呵呵呵  我就是说嘛,城里怎么能少了你们??没有了你们我们拿什么来娱乐呢?
    还丛林法则呢,他那送他的我还不能不乐意要不成了??我不要他来咬死我看看??这种死缠烂打的送法,是不是你们自己也觉得这种包装卖不出去了??
№15 ☆☆☆一晌贪欢2006-06-03 17:52:1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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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你们自己也觉得这种包装卖不出去了??
  
☆☆☆一晌贪欢于2006-06-03 17:52:16留言☆☆☆ 
 
那还不至于,又不是首发十万册,HH编辑之前不也透露过是一万来册么,中信这样一个大大大社,这点儿销量应该还能拿得住,而且都特意炒上新晚,羊晚,北青了,且我们这批死嗑的,也都被批评教育过了:本来就不指着你们买书,你们那几个人又不是被出版社定位的主要消费群。“青春化”的市场前景广阔啊~~~
要绝对相信“庆熹纪事编辑”的能力!
举臂高呼:预祝庆熹纪事大卖成功!
 
 
№16 ☆☆☆2006-06-03 18:37:0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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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抱著复杂的心情,辞退了赠书一事,所以大致可以明白染月大的心情。有赠书,不在於免费不免费,乃是一种荣幸,……吶,怎麼形容呢?感觉自己对作者的喜爱,变成一种作者实质的回覆与延伸,那种感觉难以表述的。何况,裡头还有红猪大的签名。
 
就如我对庆熹纪事编辑所说的,
【就因为喜欢庆熹,就因为喜欢红猪大的文,所以我能够抗拒对於实体书的诱惑,不然的话,能免费拿到书,岂不是热爱庆熹的人最大的福音与荣幸? 就如这裡某些大人的开心一样,我是抱著十分羡慕的心情看著他们的开怀,真是非常非常的羡慕,这心情之复杂,难以形容,甚难言喻。我又何尝不想拿到签名书呢?可是,我本身必须拒绝大人的好意。这裡对大人的盛情十分感激,只能谦辞。 】
 
染月大的心情,想必和我很类似,但就是因为喜欢,所以更加不能容忍,不然的话,免费的书,还是自己最喜爱的文章,谁不愿意拿?但就是因为,感觉好喜欢,所以觉得作者越发委屈了,不忍她委屈,所以染月大更不愿接受这样的书,只能以这样的方式来表达对画者的愤怒而已。这种感觉是悲哀的,我不知道大家能不能理解。
 
染月大人和许多大人,包括我,放弃了自己接受赠书的权利,来表达对画者的不满。并不是说这是什麼义烈的行为,但我只是想说明,这不是为了讽刺编辑,或是故意给红猪大烦恼,或是因为之前抵制现在不好意思接受,都不是。单纯喜欢庆熹而已。
 
当然,并不是代表接受赠书的人就是不痛恨画者,但是染月大已经没办法,在不换画者而出书的情况下,以那种欣喜的心情,去接受这样的赠书。我想上面拒绝赠书的人,都是这样的心情。
 
我想大家和我一样,感觉很复杂,为了庆熹能出书感到高兴,羡慕拿到书的人,看他们高兴感到羡慕,甚至有点悲哀,………的确,拿不到签名书真是遗憾啊,说不出的难过,难以形容与言喻的感觉,但是不后悔。
 
因为喜欢庆熹,因为不能默默容忍这样的画者,所以即使力量微薄,即使明知自己只是螳臂挡车,也要表达不愿妥协的立场,如此而已。
№17 ☆☆☆敲石头2006-06-04 02:33: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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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猪都没有为了封面插画取消合同,不挣钱,她们倒是起劲的很。现在还最后的疯狂嘞
不玩儿了,拜拜。  
☆☆☆闹剧于2006-06-04 14:47:57留言☆☆☆ 
 
这位大人,你大抵是无法理解,红猪有没有取消合同,并不是重点。这是一种想法和坚持,有利益却不拿,我个人觉得若不是真的很喜欢红猪,那是作不出来的呢。当然并不是拿书的就不够喜欢红猪,个人想法不同而已。
 
但我觉得楼主能够坚持自己的理念,很有骨气,利益在前也能坚持,我很佩服。我也痛恨那个ZS,但如果我在名单上,有书拿我还是会想拿。抗拒不了诱惑,呵呵。
 
能拿到实体书真的是种梦想啊,所以楼主和楼上几个朋友能够坚持下来,我觉得应该站在正面的立场对他们做法予以支持,而不是出言轻侮。………毕竟他们也没有反对拿书的人。
 
个人须尊重个人的做法,这才是尊重自己与对方的行为,才不亏负了自己身为人的準绳。这是我的看法。
 
№19 ☆☆☆EE2006-06-04 17:16:3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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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剧同志对我真是切肤之痛啊,看到我竟然这么对他有杀伤力,我的感觉太好了
不过闹剧找到的东西都太小儿科了,闹剧,有我持刀杀人的照片吗?
不如你贴出来让我开开眼?
 
谢谢EE,谢谢你的理解,也谢谢你的尊重
 
人生在世有很多应该坚持和不必坚持的东西
我们都做自己该做的事好了
经历生命之后不后悔是我人生的最高目标
谢谢大家的支持
一鞠躬离开^_^
№20 ☆☆☆染月2006-06-04 20:03: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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