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郢路章华
主题:填坑计划 [45]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首先要诚心诚意地道歉。一去两个多月,一个泡泡也没冒。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客观原因,还是太对不起偶的版主Effie,和耐心等偶的大家。尤其是偶看到可怜的Effie搜肠刮肚地帮偶找借口,还有juliet殷切善良的帖子,惭愧无比啊,惭愧。

偶的更新计划也说过多少回了,没一回算数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偶的坑品已经变成奇差无比。这回要再不算数,偶也没脸再混下去了。

决定先填上Catch me,这个坑大概还有一半左右,快则一月慢则两个月,应该可以搞定。接下来会填对影和一树,这两个,呵呵,暂时不好说要多久,年底以前完成就是胜利。其实我心里还有几个小坑,说不定会见缝插针地挖一挖。

暂时就是这样吧,偶发誓以后再也8玩失踪了。
№0 ☆☆☆lanlantoyo 2004-07-27 12:24:27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我们相信你的,LAN大人。
№1 ☆☆☆大牙2004-07-27 12:39:13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唔,你最对不起的就是善良的坑众们。还有俺们的洋葱,也因为你的关系…………,精神损失费咧?
 
言之凿凿,姑妄听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2 ☆☆☆Effie2004-07-27 13:00:14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两个月么?但愿下一次不要让俺等这么久.
工具待候,蓝大,请啊请啊.
№3 ☆☆☆残山剩水2004-07-27 13:25:48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哈哈,我狠下心肠半个月没有上坛子,果然得到了惊喜
№4 ☆☆☆juliet2004-07-27 13:30:16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看了大人的计划,我觉得未来充满了希望,大人千万不能食言,不然会变得很肥恨肥的>_
№5 ☆☆☆snoow2004-07-27 15:48:36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蓝大,偶们相信你,你可千万不要让偶们心碎……
 
我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以无与论比的耐心等蓝大填坑!
№6 ☆☆☆fisher2004-07-27 15:57:31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啊~~两个多月没白等,终于有盼头了~~
 
蓝大,我们相信您的能力,您这次不能再~~
№7 ☆☆☆风语冰音2004-07-27 17:22:14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蓝大, 信你不信你我们都要守着的,不要做消失的打算就行呀
№8 ☆☆☆wildflower2004-07-27 18:12:47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充满希望的下半年啊!蓝大加油!偶们一定会坚定不移地等下去的!
№9 ☆☆☆水笙2004-07-27 20:44:55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唉,真的很理解蓝大“各种各样的客观理由”,总之没土的时候我就乖乖的等着,填坑的时候我就感激的看着。
№10 ☆☆☆Kirsten2004-07-27 22:03:51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没啥好说的,从今天起恢复一天刷新n遍的状态耐心等待………
(虽然偶也知道那个样子看上去不叫耐心叫猴急啦,blush……)
№11 ☆☆☆assan2004-07-28 09:01:16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最好你能一辈子不停得写,不停的挖新坑,当然了,最好一直是VO的,偶就会一直觉得人生很美好,汗啊……
№12 ☆☆☆隋枫2004-07-29 10:43:33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泪……我也终于熬到头了
感觉明天的曙光近在眼前了!
№13 ☆☆☆asleep2004-07-29 15:26:24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行动。。。。。。。。。。召唤LAN大的实际行动。。。。。
 
 
5拉拉拉拉
№14 ☆☆☆2004-07-30 18:17:49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唉!
看了蓝大的话,容我无比心酸又欢喜的叹一口气
№15 ☆☆☆2004-07-30 18:27:58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激动地无以言表啊...
№16 ☆☆☆说什么2004-07-30 20:59:57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一树。。。一树。。。追了有一年多了,默默流泪ing
№17 ☆☆☆黑眼圈2004-07-31 16:17:27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这个家伙好像又很多天没出现了,lan同学,没力气填坑不要紧,好歹冒泡泡,让大伙有个盼头。
№18 ☆☆☆青枚2004-08-02 15:45:52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小声问一句:先填对影成三好不好?
№19 ☆☆☆水胆2004-08-04 22:33:54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不要不要,先填CATCH。。。。。汗……
№20 ☆☆☆隋枫2004-08-05 10:42:33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登入后查看更多回贴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5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