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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有感于晴大修改了N遍的《毒龙传说》和《梅花残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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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好的小说,不在于你修改了多少回,而在于是否用心去写。对于原创作品最可贵的地方是没有受到太多的拘束,信马由缰,把自己的才华完全地展放。相对于那些签约作家或者专职作家,因为没有太多桀绊,所以很少有匠气,反倒清新自然。现在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人喜欢原创作品其实也是为了这个原因-----少了许多作做、虚假,多了许多真诚----当今社会的浮躁之风,在这里一洗而空。
    但是有些原创作品本来是挺好的,虽然可能有缺陷,但总体不错,看了之后觉得很好,可作者不甚满意或者听从了别人的批评又或者什么原因,写了一半就反过来复过去地修改,总之非要满足别人的要求才罢休。更有甚者,把已写好的全部推倒重来,只剩下书名是原来的,其余的改得面目全非。这样的作品再看已失去原来的韵味,再也回不到原来的感觉。并不是反对修改,而是修改要有个限度,就象修树枝,如果把树干都剪掉了,那还剩下什么呢?如果不满意这个作品,完全可以舍弃另起炉灶(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呵呵~~~~),为什么还一定非此名不可呢?我明白一部作品对作者来说意味着什么,就好象女人生孩子,再怎么不好也是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在这里我要说的是:当你决定要这么写的时候,已经决定了它会成为什么,再怎么修改也摆脱不了它的命运,倒不如信笔写下去,是什么就是什么。除了不些僻如语句不通顺呀,不合情理啦等等这些要修改一番外,其它可一概不用动。
    记得看过亦舒的小说(名字忘记了),有一句话印象深刻,大意是碎了的古董,再怎么手艺精湛,修好了的古董,也还是没有了生命。同理,如果一篇文章如果修改的次数过多,就象在修补古董,将会失去了它原有的生命。象晴大这样妙笔生花之人,单就这《毒龙传说》修改了N遍,我觉得很是难以理解,其实第一遍已是很好的作品,为什么还要修来改去的呢?结果改来改去反而失去了原有的那份才气,而多了些匠气。当然为了出版的需要做适当的修改也是必要的,我所反对的仅仅是当在网站上连载的时候还是请不要再修改了,是什么就是什么。
    以上是我一家之言,如果晴大不满意,敬请删贴。
    




№0 ☆☆☆柿子 2003-05-04 00:50:17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柿子说的很好啊。老实说,当初写毒龙的时候,一来对GL文的发展准备不足、本身缺乏底气;二来我当时其实并不具备驾驭这种长篇小说的能力,写到后面颇有些散乱矛盾的地方,无法满足书商写足30万字的要求。所以我紧急刹车,写了一个大纲,然后花1周时间,对前面的GL情节进行大修。但出于有点对已成文部分难以割舍的心理,前面几次修改,总没把GL去除干净,这样才会造成改了一次又一次。
作为一个作者,应该对写的东西负责。既然我写了GL,不管这个题材是不是为人接受,也该善始而全终。这也是我在修改之前,先完成G版L,然后再大加砍动,另写一个BG版的原因。老实说,这纯粹是基于出版目的,担心审查时候通不过而已。我本人也并不认为GL有什么不好的,的确有些越改越难看的嫌疑,因为越到后面越是在伤筋动骨地改。
这也给了我一个教训,选题时候必须郑重考虑。不管是写给网友看着玩还是拿去卖给书商,都要先度量清楚,不要发生毒龙传说这样中途进退两难的事情。
至于梅花残梦,我可以肯定地说,其实网上版本我一点也没改过。倒是投稿的时候,为了显得不像大悲剧,顺便玩了一点花活儿。我自己也不承认那个版本。只不过不知道怎么的,老泥她们忙活半天,居然把我那个投稿版给弄去了(这个小说我写了太久,早就没有底稿,是直接从“已发送邮件”里面找出来给她们的,可能当时搞错了。)所以……嘿嘿……表怪我,天意天意。免得太悲了害得大家哭。
№1 ☆☆☆洒家2003-05-04 01:14: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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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青枚2003-05-05 14:50: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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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支持!
№3 ☆☆☆柿子2003-05-07 14:32:1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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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柿子,笑,拍砖的功力很猛啊。看了桃花春风有什么要说的吗?
№4 ☆☆☆洒家2003-05-08 10:26: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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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狂笑。最近非常的忙,心浮气燥的,也写不出什么来。等这一阵子忙过了,心平气和的时候再说吧。
№5 ☆☆☆柿子2003-05-08 14:43: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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