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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谈谈《红楼》里的金银(并非宝玉)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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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银锭.夹剪

   偶然翻阅《红楼梦资料》,看到二十多年前何心先生写的《红楼梦抉误》,其中有—则说到第五十一回中,袭人不在家,晴雯生病,请了大夫来,看完病要付大夫马钱时,宝玉、麝月二人都不知银子的轻重。这样写似嫌过火,认为“麝月按月有月规钱可领,岂有不知银锭大小之理……”等等,这种疑问似乎有道理,实际是没有道理的。这是因为时代隔阂,不了解当年用银子作为货币时的困难情况的缘故。这几句原文是这样写的:

   二人来至宝玉堆东西的房子,开了螺甸柜子,上一格子都是些笔墨、扇子、香饼、各色荷包、汗巾等物;下一格却是几串钱。于是开了抽屉,才看见一个小簸箩内放着几块银子,倒也有一把戥子。麝月便拿了一块银子,提起戥子来问宝玉:“那是一两的星儿?”宝玉笑道:“你问我?有趣,你倒成了才来的了。”麝月也笑了,又要去问人。宝玉道:“拣那大的给他一块就是了。又不作买卖,算这些做什么!”麝月听了,便放下戥子,拣了一块掂了一掂,笑道:“这一块只怕是一两了。宁可多些好,别少了,叫那穷小子笑话,不说咱们不识戥子,倒说咱们有心小器似的。”那婆子站在外头台矶上,笑道:“那是五两的锭子夹了半边,这一块至少还有二两呢!这会子又没夹剪,姑娘收了这块,再拣一块小些的罢。”

   这段文字全是对话白描,却把人物的神态写得非常生动,这是曹公的传神之笔,当行之处,有日共睹,且不多谈。这里只把“几块银子”、  “戥子”、  “拣那大的”、  “五两的锭子”、“夹了半个”、  “夹剪”等大体说明一下,明白了这些,才能理解和回答前面那个疑问。

   读仲芳氏《庚子记事》十月初七日记云:  “香油每斤银一钱四分,猪肉每斤银一钱。”佚名《庸扰录》记云:  “近日米价已涨至六两七钱一包。”可知—九OO年,即距今八十年前,北京还普遍用银子作为货币,而今天对如何使用白银已是很难想象的了。即在清代许多年间,虽然国家开支均以白银计算,但白银似乎一直未被明文规定为法币。钱,千百年来一直是国家设有专门机构铸造的。清代北京在东城石大人胡同有户部的宝源局、北新桥有工部的宝泉局,都是铸钱的,所以钱叫“制钱”。  而各种银子,大的一百两、五十两一个的大元宝,中的十两、五两一个的锭子,小的一两一个的锞子,则不一定都是户部浇铸的,而大部分则是民间的炉房银搂开炉浇铸的。新浇铸好的元宝、银锭等,有固定形状,谓之“出炉银”,颜色很漂亮。清代晚年讲究一种很漂亮的银红色料子,就叫“出炉银“。新出炉的银子,上面都有浇铸的字号,加“隆盛”、  “茂昌”之类。用银子很不方便,不但因为重量的关系,携带起来不便利,即使用起来用整的、找零的,也非常不便利。如前面所引《庸扰录》说的“米价已涨至六两七钱一包’,你拿十两银子的一个大锭子去买一包米,米店要找还你三两三钱银子,这“两”和“钱”都是重量,不象银元或钞票一样,是“币值”。既是重量,就都要用度量衡具量过,少数也有用天平的,但大多数都是用戥子。戥子的精确度到“分”为止可以称得几两、几钱、几分的重量。你拿十两的银锭买米,米店先要用戥子称称你的锭子是否足十两,收你十两要找还你三两三钱,但店里不是正好有三个一两的小银子,三块一钱的碎银子,不象用银元、用钞票那样找零方便。这时米店有两个办法找零:一是很相信你,便收进这个十两银子,从银柜中找一小块小银子称好重量找给你,当不可能正好三两三,  可能三两一、三两二或不足三两等等。下余尾数,按当天白银与制钱的兑换率折钱找给你。这第—个办法已是十分麻烦的了,但还是比较方便的,而且是相信你的办法。

   如果不大相信你,或店里没有零碎银子,便把你这个十两的大锭,拿到柜台里面,用一种特殊的工具,根据大小需要,一夹为二。先看看里面有没有“灌铅”  (就是假银锭,外面包银,中心是铅),再把两块分别称过。当然不可能一块正好六两七,一块正好王两三,轻重必然有些出入,相差之数,再折钱补足。这个夹元宝、银锭的工具就叫“夹剪”。

   婆子说:  “那是五两的锭子夹了半个,这一块至少还有二两呢!这会子又没有夹剪。”所指就是这个。自然恰红院中是不预备夹剪的,况且即使有夹剪,怡红院中也没有能够使用夹剪的人材。夹剪不是好用的工具,一般要在银楼、钱庄、炉房、金店、当铺等银钱业及大铺子里作过学徒、专门用惯夹剪的人才能使用。一般钱铺所用夹剪是一把剪口很短、剪柄很长很粗的大剪刀,一面的柄固定钉在一个大木案子上,另一长柄可张可合。夹剪银锭时,用左手拿银锭放在剪刀口上,右手扶剪柄,斜着欠身用屁股猛然向剪柄上一坐,便把银锭一剪为二了。白银虽然不是很硬的金届,仅用夹剪切割,单用手劲,压力有时还不够,而且很费力气。所以要靠欠身一坐,用全身的重量猛地一压,才能解决问题。银块不大、而且往往又是不规则形的,剪时用力很猛容易打滑,弄不好银块未剪开,倒要把手剪伤,或者人从夹剪柄上滑下来,摔一跤。因此使用夹剪是不容易的,全靠一股巧劲,平时未经训练,不掌捏窍门,纵然有夹的,也是不会使用的。所以说怡红院中不但没有夹剪,即使有,袭人等人也肯定是不会使用的。这虽然象说笑话,却是实情。

   那时各个公家的衙门,各大商店,总之凡是大宗银钱经常出入的单位,都要备有夹剪,掌银钱出入的司库人员,一定都会使用夹剪。《红楼梦》中荣、宁二府的账房中,银库上自然是有夹剪的,那些使用夹剪的人,则只能是吴新登、钱华等人手下的伙计们了。至于现在的人,如果对他说当年使用银子时,银锭要用夹剪剪开等等,他可能以为好象剪布一样,那真是不可思议的事。具体而真实地理解前人的生活细节,的确是不容易的啊。



№0 ☆☆☆踏雪 2003-06-18 18:17:40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3.制钱
 
   说到银子,必然连系到钱。在《红楼梦》时代的日常语言中,“银子钱”是在一起的。钱就是“制钱”,是国家按制度铸造的钱,在当时生活中,是比银子更为广泛流通使用的货币。《红楼梦》中写到钱的地方是很多的,这里先举几则简单的例子:第二十四回写卜世仁的娘子对女儿银姐说;
   “往对门王奶奶家去问,有钱借几十个,明儿就送了来的。”
   第三十七回写袭人到屋里拿钱:
   “……称了六钱银子封好,又拿了三百钱走来,都送给那两个婆子道:  ‘这银子赏那抬花儿的小子们,这钱你们打酒喝罢。’”
   第三十七回写湘云准备开诗社作菊花诗,宝钗对湘云道:
“……一个月统共那几吊钱,你还不够使。”
 
这三则例子中都说到钱。首先说明钱的计算方法,是“个、十、百、吊(千)”,几个、几十个都带“个”字,几百、几吊则不带个字,直称“百、吊”。而“吊”后来变成钱的大单位名称。唐代元稹诗云;  “今日俸钱过十万”。宋代李易安《金石录后序》云:“有人持徐熙牡丹图,求钱二十万。”唐、宋之际,常以“万”称钱,至清代则再没有这种叫法,在千以上而是叫“十吊、百吊”了。如李慈铭《越缓堂日记》咸丰十年四月二十四日记云:  “以敝裘质钱五十吊。”如以“吊”为“千”,则五十吊是五万,不说五万而叫“五十吊”,这就说明在清代“个”是钱的小单位名称,“吊”—般是钱的大单价名称了。
 
   以“吊”称钱,在清代是很普通的。但“吊”是不是就是千?  “一吊”是不是就是—千枚铜钱?这却变化很大。当时在外省有些地方是一吊等于—千的,而在北京却两样。康熙时施润章《睦斋诗话》记云:
   “今京师宴集,席赏率三十文当一百,亦古遗俗也。”
   同时人高士奇《天禄识余》云;
“今京师以三十三文为一百,近更减至三十文为一百,席上赉人,通行不以为怪。”
 
这就说明在当时三十文便算一百,那么一吊只有三百文了。北京过去有一句“说大话,使小钱”的谚语,指的就是这种情况。而且后来愈演愈烈,同光时李虹若《朝市丛载》“风俗门”中有一目《用京钱》诗云:
 
   “皇都徒把好名辜,大话连篇他处无,五十京钱当—吊,凭谁敏慧也糊涂。”
  
照施润章、高士奇的记载,袭人“又拿了三百钱走来”,这“三百钱”并不真是三百文,而只是九十文,或九十九文。照李虹若所记前引李越缦《日记》所记“以敝裘质钱五十吊”,这件破皮袄也不是真当了五万个铜钱,而只是当了一千五百文大钱。这就是说钱数时,京钱的虚伪处,“百、吊”都不是真实的。究竟实际数字是多少,这要看具体时间而定。大抵在清代前期零头比较少,越到后来越严重,为什么同光时五十文京钱就当“一吊”呢?这里除去京城中好讲空面子,爱说大话的习惯而外,还有—个具体原因:清代经济,康熙到乾隆这一百几十年中,相当稳定,所铸制钱“康熙通宝”和“乾隆通宝”,钱又大,铜质又好。在咸丰时,因太平天国战争影响,北京宝源局铸造当十钱。后来北京专用当十钱,叫大钱,实际上一个大钱并不真当十个制钱使用,民间通行,只当制钱二文使用。咸丰时习惯五百制钱叫一吊,一用大钱,名义上可“当十”,所以五十文京钱叫一吊了。
 
用钱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以银换钱,以钱换银的问题。在《红楼梦》时代,北京街市上有不少钱铺、钱摊,专作银和钱的交易兑换的生意。  一两银子换多少个铜钱,这更是一年一个变化,行市涨落不同,有时钱贵,有时银贵。乾隆时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记银价道:
 
   “前明京师钱价,纹银一两,兑钱六百,其贫贱在零几与十之间。至祟祯十六年,竟兑至二千矣。时私钱过多,……凡兑钱铺对面付现,必如钦限,一两应卖二千四百,其一千四百,则于桌下私授,或少转再取,以掩人耳目。”
  
另据曼殊震钧《天咫偶闻》记载:
   “咸丰初银一两易钱七千余,同治初则易钱十千,光绪初至十七千……以后减至十千有余不及十—千。”
  
光绪时华学澜《庚子日记》闰八月二十日记云:
   “……索去银十两,带高福到伊铺,言明兑钱百二十吊,明日往取。”
   另据佚名《庸扰录》记云:
   “……言明各出—千钱入义和团去。按京钱一千,即南钱一百。”
   根据以上所引,可见清代银与钱的兑换比例的大概情况。这原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一下难以说情楚,顾公燮所说的“千”真是一千;后面所说的“千”则只是“一百”,所说“十七千、十一千”,不是一万七、一万一,而是—干七百文、—千—百文。不过就是指大钱,即可抵二文制钱的大钱而言,一千七百文大钱,即可抵当时三千四百文小钱。清初和清末的银价两相对照,大约可知《红楼梦》时代,在北京一两纹银兑换的钱数,当在一千数百文之间。第六十一回中写柳家的话道:
“就是这一样儿尊贵,不知怎的,今年鸡蛋短的他很,十个钱一个还找不出来.”
 
这也可以看到当时的物价情况。如以一两换二千文计算,则一两白银可买一、二百枚鸡蛋,比现在应该便宜多了。但另外如以每文康熙或乾隆钱重一钱多计算,则一枚鸡蛋卖十文,即等于一两多黄铜,十六个鸡蛋就相当于一斤黄铜,这价钱又似乎很高了。把历史上的一个鸡蛋的价格,这样换算—下,也是十分有趣的。而实际这是夸大的报销价,包括层层贪污的钱。
 
  清代北京有两个铸钱的机构,一个是工部的宝源局,在东城石大人胡同;  —个是户都的宝泉局,在北新桥南大街路西。《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写荣府元宵家宴唱戏开赏时有几句道:
“当下又有林之孝的媳妇,带了六个媳妇,抬了三张沉桌,每一张上搭着一条红毡,放着选净—般大新出局的铜钱,用大红绳串穿着,每二人搭一张,共三张。”
 
这段话中所说的“新出局的”,就是指宝源局、宝泉局新铸出来的铜钱。铜钱是外圆内方,所谓“孔方兄”,中间用很粗的短绳穿起来,叫“钱串子”。过年图吉利,所以这段话中说用“大红绳串”。另外还有放钱的工具,叫“钱版”,即用—块长木板,开成一排排的半圆槽,类似后代的洗衣板一样。当然,制钱不用之后,这些“钱串子”、“钱板”等工具,也就早巳成为历史名称,再也没有人提起了。
 
   号称“孔方兄”的小铜钱,从秦汉的“五铢、半两”开始,直到清代结束时溥仪的“宣统通宝”为止,作为法定货币,在我国流通了近两千多年。一下子说清楚它,是非常难的。过去专门研究古钱和货币史的著作不知有多少,这篇小文只不过就《红楼梦》中所说到的“钱”作一个简略的说明而已。千百年来的封建皇帝,几乎每个皇帝都要铸自己年号的钱。清代的钱,顶大的是顺治、康熙、乾隆年号的钱,顶小的是咸丰、宣统年号的钱。这种制钱在五六十年之前,还到处都有,现在又过了半个世纪,《红楼梦》中所说到的钱的实物,也不大容易看到了。若干年之后,将也同“五钵、半两”一样珍贵吧。这原是历史的必然规律啊!
 
 
                               摘自《红楼识小录》(邓云乡)
№2 ☆☆☆踏雪2003-06-18 18:24: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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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黄金.金价
 
   《红楼梦》写到金器、金子的地方很多,有的不但说到金子,而且说到了金价,这是涉及到“经济史”、  “货币史”的问题。在目前世界上黄金价格猛涨的情况下,谈谈《红楼梦》中的金价,也是很有意思的。《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词”,写宁国府过年的准备,有几句道:
 
 “正值丫头捧了一条盘押岁锞子进来,回说:‘兴儿回奶奶,前儿那一包碎金子,共是一百五十三两六钱七分,里头成色不一,总倾了二百二十个锞子。’说着递上去。尤氏看了一看,只见也有梅花式的,也有海棠式的,也有笔锭如意的,比有八宝联春的……”
 
   这一段金子写得非常具体,一包碎金子:包括残缺首饰,如镶珠宝的钗环等,珠宝掉了,只剩下—个金托子;零星金叶子、金豆、剪断的镯子、金块等;式样太陈旧的残缺的金锁片、金头面(即发饰)等;各种镶嵌物上掉下来的金饰,金玉如意上掉下来的如意头,镶金牙筷、乌木筷子上掉下来的筷子头,解手刀鞘上掉下来的饰件,衣带钩等;再有残缺金用具、金碗盖、金茶托、零星金钮子,碰扁的金碗、金杯等。总之都是些不成件的,不能再按照它原来用途使用,或没有保存价值的,因而都要回炉熔化,重新浇铸。所谓“里头成色不—”,就是这些碎残金器中,纯金的成分不同。过去金首饰,有所谓“足赤”的说法,意思是百分之百的赤金(赤金就是指纯黄金,另有紫金,是在“—氯化金”中加上“二氯化锡”的成分,金呈紫色。第十八回元春的赏,有“紫金笔锭如意锞十锭”,就是这种紫金。)。
  
    而实际旧时冶炼黄金,能达到“九九九”的纯度,基本上已是很好的纯金足赤了。而一般金器则大多是九八、九七,即金中总有百分之二三的杂质。再加镶嵌的金件都有焊锡、灌银等,更使各件碎金的纯度不一,所以用“里头成色不一”一句话而概括之。为了使一般读者了解金器的“成色”情况,这里引一条故宫博物院出售金器的资料。一九三二年故宫博物院分三次标卖一些残破金器,八月十二日第三次出售残废金质器皿,其中第一标是:
金八仙    九件    原镌二两平重量是三九—两四钱七分,原携成色八成。现称市平重量三八五两四钱四分。
 
得标商号是宝源分店,其投标情况是:
剔除灌铜、银块、质锈等重量五钱六分。净得重量三八四两八钱八分,所投每两成色是六八三二(较原镌八成低一一二八),折合足金是二六二两九钱五分零零一丝六忽(即两后计六位小数),每两价值是一O二元一角,总标价是二六八四七元—角九分。
 
以上资料是从《故宫博物院三次标卖残废金质器皿经过情形》一书引用的,可以看出残缺金器剔除杂质及折算成色的情况。当年银钱及金饰业在收入金银的时候,总是压低成色,这样自然可以获得利润。而在付出金银实物时,总是抬高成色。当年各种金器首饰等,在底部均镌有印记,如“足赤”、  “九金”等。故宫所售之金八仙,原镌“八成”,就是当年浇铸这套八仙的商号所镌,对成色自有抬高处,而出售时投标商号,对其成色又有意压低一成多,一出一入,就是百分之十以上的金价被商家无偿地巧取了。宁国府用碎金子倾成锞子,除去实际应付的费用而外,商家从折合成色上获得的利润,要比应付的工资多得多。
 
     一百五十三两六钱七分碎金子,“总倾了二百二十个锞子”,“倾”就是把碎金子在炉上熔化成金液,然后再倾入各种花样的模子中,冷却后翻出,就是所说的“梅花”、  “海棠”  (指形状)、  “笔锭如意”、  “八宝联春”  (指花纹)等小锞子。“锞”字,旧时标音:古火切,音果,或苦瓦切,音职。俗音则读成“课”字,即金银“锞”子,读成去声。过去作为货币交流的金银,名称有“元宝”,简称“宝”,“锭子”,简言“锭”,即“铤”字,再有就是“锞子”。  “元宝”,宋代是钱名,宋太宗赵光义淳化改元(公元九九O年)铸钱,亲笔书“淳化元宝”。终宋之世,“元宝”都是钱名,无金银元宝名。银元宝是从元代开始的。《元史&【文章详情】《一生,一梦》;;杨提传》:“以提为诸路交钞都提举,提请以银五十两铸为锭。文以‘元宝’,用之便。”
 
    赵翼《陔除丛考》所考“元宝”,与此基本上一样,又推论到金章宗承安五年。自元代以后就把大的马鞍形银锭五十两者一般叫作元宝了。十两、五两叫作“锭子”,就是古代的“铤”字,小的一两、二两叫作“锞子”。一百五十多两金子,倾成二百二十个锞子,每个重量七钱不到。这七钱不到的小金锞子,每枚值多少钱呢?当时的金价如何?在这一段中末写明,但就在同回书另一段中却写到了。乌进孝来送年租,进来见贾珍、贾蓉,乌进孝笑道: “……娘娘和万岁爷岂不赏呢?”贾蓉等忙笑道:“……就是赏,也不过一百两金子,才值一千多两银子,够什么?”  再有第六十九回写凤姐的话:“昨儿我把两个金项圈当了三百银,使剩了还有二十几两,你要就拿去。”
 
    这两则都写到了当时的金价,虽然不够十分准确,前面贾蓉说的一千多两,是举个成数。后面三百银,是三百两才象话。银数具体,但两个项圈多少两未写明,而且是“当”,价钱要比卖少得多。但是把他二人的话略作分析,还可以看出当时的金价。贾蓉所说一百两金子,一千多两银子,  “一千多”,虽系未定词,但习惯是指一千出头,即一千零几十,到一千一二百,如系一千五或以上,就不便说“一千多两”了。两个项圈当三百两,卖自然不止,以加百分之二三十算,即每个值近二百两,如系纯金,按贾蓉所说价格,则重量在十五两左右。作为一个项圈,是套在脖子上的,感到似乎重些。但在当时,这样重的金首饰是不希奇的。四五十年前,见人家保存的清代中叶的三股拧麻花镯子,每只有重五、六两的。因之十五两的金项圈,在当时也是实在的了。
 
    我国金价,在古代因为度量衡不统一,远古的情况复杂。近古明清二代是十分清楚的。俞正燮《癸巳存稿》云:“《元史 食货志》:至大三年九月钞法,银钞一两,准黄金一钱。明时则以汉例为五换。合州(王世贞)史料笔记云:永乐五年,金一两折钞四百贯,银一两折钞八十贯。”
 
    这是明代初年的官定价格,是与大明宝钞的兑换率。实际在商业上有涨有落,金价是浮动的。钱泳《履园丛活》中记云:“顾亭林《日知录》记明洪武八年造大明宝钞,每钞一贯,折银一两,四两易黄金一两。十八年后,金一两当银五两(按此换算率同俞正燮说的一样。不过对钱数的说法不同。俞正燮所说八十贯,实际是八百文铜钱。)。永乐十一年,则银七两五钱,万历中,犹只七、八换。崇祯中,已至十换矣。国朝康熙初年,亦不过十余换。乾隆中年,则贵至二十余换,近来(指嘉庆、道光年间)则总在十八九、二十换之间。”
 
    另据邓之诚先生《骨董琐记》所记:  “乾隆时金价二十换,见陈辉祖案明谕,视明末已倍之矣。”可与钱记参看。而且这里所说是乾隆中年,金价贵至二十余换,可能指作成的首饰、器皿等。而乾隆前期—般金银换算,如贾蓉所说,似较此为低。《清代野史大观》卷十二曾记有乾隆时一案例:“西峰寺案”,内中反映出当时金价。
 
   乾隆五十三年七月步军统领绵恩奏:西山戒台寺北西峰寺截发修行妇人,法名“了义”,俗姓张李氏,顺义县人。装神治病骗钱,由其寺中查出金六十四锭,重二百八十两,银二千六百两,金镯四只,计重八两。据招认:“户部员外郎恒庆(原任山西巡抚图思德之子,现任户部银库员外郎)之妻宜特莫氏,素患痰喘病症,亦经民妇忻祷痊愈,宜特莫氏每月给养瞻银四、五十两不等。又听从民妇令舍银一万七千余两,重修石厂地方三教寺,又添筹金子二百八十两,合计共银二万余两。”
 
    所说二万余两,最多亦不过二万—二千,不会到二万五千两。已付一万七千两,距二万余两,所缺之数,在三千到五千两之间,以二百八十两黄金补足。如以三千两计,每两黄金不过白银十两七钱;如以五千两计,则每两折合白银十八两多。接近钱汰所说的“十八九换”。而与贾蓉所说的又稍有距离。因一百两金子等于一千八百两白银,则不好说是“一千多两”了。而风姐说两个项圈当三百两。到当铺里去当金器,那在当年是最硬气的“当头”,如当价只照实价低二成,则项圈实价三百六十两,每个一百八十两,则仍是十两重一个。较前面所分析,项圈重量要轻五两。不过这已是在《红楼梦》成书近四十年后的金价了。在《红楼梦》时代,即乾隆初年,据分析,金价应在十两白银以上,十五两白银以下,这样比较接近真实些。以之解释贾蓉的话和风姐的话,都是讲得通的。
 
    金子是不断上涨的。即以白银来兑,其比例也越来越高。清末华学澜《庚子日记》十一月初八记云:“魏玺亭世兄来,言由昌平州始回,黄金四两为其乡人强借二两,其二两易银不及六十两。”
 
   所谓“不及”,是说卖得便宜。然卖得便宜,也已合到二十两换一两,较之《红楼梦》时代,黄金的实际价值,已增加了一倍以上。这距《红楼梦》时代,不过—百三十年左右。再过三十多年,即一九三二年,故宫博物院标卖残废金器的时候,如前所引,每两是一百零六元现洋,以每枚银元“七钱二”折合,那也足足要合到七十来两白银才能买到一两黄金。较《红楼梦》时代,实足上涨五倍左右,较庚子(一九OO年)时,也足足要上涨一倍多了。其故安在呢?这要经济学家、货币学家来讲出个所以然了。
  
                                      
№3 ☆☆☆踏雪2003-06-18 19:01: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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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黄金器皿
 
黄金从古就是贵重的金属,一般人家,妇女有点金饰、钏钗之类,这都还是常见之物;至于以黄金打造生活器皿,这就不是一般富有之家力所能及,是非豪门贵戚莫办的了。二十年前,有一次暑假刚回京,正赶上为了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在故宫举办“《红楼梦》展览会”,沈从文先生预先告诉我,可以去看看。我去参观了三次,看到展出的黄金大海碗、黄金酒杯等等。各种式样的金饰虽然见过不少,但这样大的黄灿灿的黄金大海碗,的确是平生第一次看到。在感慨之余,自然又丰富了我看《红楼梦》的感性知识。不过在《红楼梦》中,真正写到黄金器皿的地方也还并不太多。在前八十回中,第四十回写刘姥姥逛大观园,凤姐、鸳鸯作弄刘姥姥,吃饭时:“原是凤姐和鸳鸯商议定了,单拿了一双老年四楞象牙镶金的筷子给刘姥姥。”
 
第五十四回写宁国府过年时道:“擦抹几案、金银供器。”“当地放着象鼻三足泥鳅錾金珐琅大火盆。”而这三样金制器皿,第一种筷子是镶嵌在象牙上的,第三种大火盆是流金珐琅的,都不能算真金器皿,只有第二项的金供器,虽然写的比较概括,但既称“金供器”,那多半是黄金的,即使是九成金、八成金,也通称为真金。所谓“供器”,是放在供桌上祭神、祭祖的器皿。一般有五供、七供之分。五供是一座香炉,一对蜡扦,—对香筒,共五件;七供则再加两只“花插”,供佛花。在高鹗的续书中,于第一百五回,  “锦衣军查抄宁国府”时,查抄贾赦物资清单上记有不少金器皿。除去镶金、镀金者而外,计有:“金佛一尊……淡金盘四件,金碗六对,金抢碗八个金匙四十把。”
 
先把这几宗内专用名词说清楚。“淡金”,在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本子中有注解云:“颜色谈,成色较次的金子。”对“金抢碗”则未加注解,什么叫“金抢碗”呢?是俗话,即由碗底成直线向上叉开的那种碗,口很大,很浅,老年间用这种形状的碗盛莱。现在这种形的碗,即使在瓷碗中也很少见了.《天水冰山录》中在“纯金器皿&【文章详情】《一生,一梦》;;盘碗”项下记有两宗:“金素折碗三只,共重三十三两六钱。金法蓝大折碗二只,共重五十两零六钱。”
 
什么是“折碗”呢?我怀疑是“抢碗”之类。另外有人说“金抢碗”就是“枪金碗”,这种说法是讲不通的。因为“枪金”、“枪银”,虽然也要用真金、真银,也要放在坩锅上烧炼,但那毕竟是漆器,而非纯金器皿。据陶宗仪《南村缀耕录》所载,其“枪金银法”是这样的:“凡器用什物,先以黑漆为地,以针刻划,或山水树石,或花竹翎毛……日晒后,角挑挑嵌所刻缝隙,以金薄或银薄…铺已施漆上……甘锅内熔锻,浑不走失。”
 
据此,可见“金抢碗”不是“枪金碗”。现在读者看所写金器皿,已经有些光怪陆离之感,世界上真有这种事,用金子作饭碗?虽然人们俗话中常有“金饭碗”的说法,而在人们的思维中,则总觉得这是夸张形容的说法,客观上不一定真有,而岂不知在封建专制社会中,两极分化,豪门贵戚与普通百姓贫富悬殊之巨,是一般人,尤其是现代的读者无法想象的。高鹗所写宁国府被查抄的那份清单,那点点金器,实际还是很不相称的。曹雪芹在第五十三回写宁国府过年,倾铸预备赏人,给押岁钱的金银子,一倾就是一百五十多两黄金。而高鹗写的查抄贾赦的物资清单,赤金首饰只一百二十三件,淡金只一百五十二两。金碗等数日都很少,似乎在暗示是在西平王、北静王的庇护之下不少东西都隐匿了。不然,贾赦、凤姐都是荣、宁两府中极善聚敛、极为殷实的户头,怎么会全部金器,只和宁国府一次节赏的数字不相上下呢?因为明、清两代豪门贵戚之家,其黄金器皿之繁多,数量之巨大,即使现在拿到国际上看,也是十分惊人的。《天水冰山录》载查秒严篙家纯金器皿,件数高达三干一百八十五件,重量高达一万一干零三十三两多。如以现在国际价格每盎司八百美元计,其价值不算艺术品价值,仅以黄金重量计,也要价值一千零五六十万美元了。宁国府、荣国府所抄之物,比起严分宜来,那真又是小巫见大巫了。
 
在明代后期,江南一带乡宦豪绅家中,穷极奢侈,特别要用黄金器皿来夸富。明代嘉靖时何良俊《四友斋丛说摘抄》记云:“吾松士大家所用酒器,唯清河、沛国最号精工,沛国以玉,清河以金……必求良工,仿古器仪式打造,极为精美,每一张宴,粲然眩目。”
 
同书又记嘉兴情况云:“尝访嘉兴一友人,见其家设客用银水火护,金滴嗉(按即‘嗽口盂’),是日客有二十亲人,每客皆金台盘一副,是双螭虎大金杯,每副约有十五六两……闻其家亦有金香炉,此其富可甲于江南,而僭侈之极,几于不逊矣。”
 
封建时代,最尊贵富有的是皇上,在使用器皿上,有特殊规定。何良俊说他嘉兴友人家“僭侈之极,几于不逊”,那就是不唯奢侈,而且“僭越”,几乎要构成“不逊”的罪行了。那就是大逆,弄不好要杀头的。可见黄金器皿在当时既能眩耀富责,又足以招来杀身灭门之祸,是十分危险的。昔人记严世蕃事云:“严世蕃当藉没时,有金丝帐,累金丝为之,轻细洞彻。有金溺器,象牙镶金触器之属,当政恐骇上听,令销之,以金数报而已。”豪势贪婪,穷奢极侈的情况,连抄家的官吏看着都害怕,还害怕吓坏了皇上明世宗,这可以说是黄金器皿危险故事中最严重的了。
 
黄金器皿,最多的还是酒具餐具。明万历时,抄没张居正家,有金器皿六百十七件,重三千七百一十两。抄没太监钱宁家,有金银汤壶四百,金银台盏四百二十副。这些都没有细日,也都是酒具、餐具,严嵩家被抄的也都是壶、盂、杯、爵、盘、碗、羹匙等。
 
金子是很重的东西,作成器皿,其实并不实用。《天水冰山录》有—宗:“金大婉三个,共重九十七两七钱七分。”每个碗要重二斤多,试想,这样重的碗,比锅子还重,使用起来,多么不方便呢!
 
   封建时代,最大的豪门,是皇帝,所谓“要要真富贵,还得帝王家。”封建皇帝把全国所有的财产都看成是他家的私产,因而皇帝就可以用黄金打造一切器皿。远的不说,就说近代的吧,曼殊震钓《天咫偶闻》中记有光绪结婚时的妆奁单子,其中金器皿有:
      金大元宝喜字灯    金福寿双喜执壶、杯盘成对
金粉妆成对    金海棠花福寿大茶盘成对
金如意茶盘成对    金神寿碗盖成对
金胰子盒成对    金点翠红白玛瑙盆景成对
金转花洋钟成对    金四面转花洋钟成对
金小元宝喜字灯成对    金油灯一件
金漱口盂成对    金抿头缸成对
金喜字羹匙成对  金喜字叉子成对
金漱口盂成对    金(上“大”下“多”)斗一对(按即“大酒斗)
金洗手盆成对
 
把光绪结婚时妆奁中的金器皿抄在这里,对于理解《红楼梦》中黄金器皿的实际历史情况,是很有参考价值的。而且这也只是清代的一个倒霉的皇上结婚的妆奁中的金器,如把其他皇帝的妆奁单子都找到,把那些金器皿的名称都抄全,那真是不可想象的了。
 
一九三二年前故宫博物院标卖残废金质器皿,在其细目单中,除—般元宝、如意、碗、筷、匙之外,还有:“金火锅四个、金炉二个、金杵臼一份、金盆二件、金盒一件、全碗架四十四件。”
 
   只看看这些金器皿的名称,就可以使一般人感到很惊奇,而实际这也不过只是—点点残余破烂而已。几百年来,紫禁城里面聚敛的,聚敛而后又穷奢极侈地糟蹋,糟蹋的过程中再中饱某些爪牙的贪欲……那些用民脂民膏锻炼成的黄金器皿,真是无奇不有,其数字是无法计算的啊。《红楼梦》中所写到的金器,所写到的各种有关黄金的情节片段,也正是历史事实的反映,是全豹之一斑,是沧海之—滴。单从《红楼梦》与黄金来说,读《红楼梦》可以看到历史的影子;读历史文献可以更深刻地理解《红楼梦》的实质
 
 
                                              摘自《红楼识小录》(邓云乡)
№5 ☆☆☆踏雪2003-06-18 19:22: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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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当票
 
当铺的营业性质,照现在的商业关系来说,是一种抵押放款的性质,而且是定期抵押放款。在押物与借款之间,要有一个凭证,那就是“当票”。《红楼梦》第五十七回写湘云拿着岫烟的当票,跑到潇湘馆,“口内笑道:‘这是什么账单子?’黛玉瞧了,不认得。”
 
结果引得大家都笑起来,还说“这个乖不是白教的”。这段文字写得十分生动,但是有的人看了产生怀疑:湘云虽是侯门闺阁,不懂市井的商情,但她却是大观园中才思敏捷、数一数二的诗人,不知道当铺固然可以理解,难道不认识上面的字吗?怎么能对着当票一点也不认识呢?这种怀疑是有道理的。但如看见实物,这怀疑便会迎刃而解了。可是二百多年前的当票,现在天地间纵然还有,也是一般人无法看到的。为此,还需要解说一下:
 
当铺每天开门,接受顾客当号。当者进来,把要当的东西送上柜台,朝奉看过。比如说:一件羊皮短袄,你要当三两银子。他认为可以,便接进去,对写账的先报上货名、银价,账上先生便开票、付银,登流水贴,编号,送库,都依次办好,朝奉便拿了当票和三两银子付给你。你接过当票—看:除去印刷的字认识外,其它墨笔写的字,大多都不认识。这也是湘云不认识当票的原因之—。为什么呢?因为当铺开当票时,物品名称、银钱数字,都用—种当铺行业中特殊的文字,叫“当字”。
 
当票大约长五寸,阔四寸,用厚皮纸印刷,十分柔韧,不易破碎,便于保存,用蓝色木板水印。边框顶部是梯形横格,由右向左横印字号名称,如“恒舒当”“裕福当”等等。横格下三行竖格:第一行写物品名称,第二行写银钱数字,第三行是年月日。字号地址印在框外,顶部梯形斜边有时分别印两行楷书,什么“富国裕民、童叟无欺”等等。其中下面三直行,都是临时填写。除年月日用大写数字注明外,其它两项都用“当字”填写。
 
“当字”,第一是用种特殊的草法来写;第二是变体,有的只写一半,有的改换名称;第三是物品再加贬语,真的说成是假的,好的说成是坏的。草形变体如衫写成“彡”袄写成“夭”,棉写成“帛”等等,改换名称如皮袍写成“毛夭”,花梨紫擅写成“紫木”,玉器写成“假石”等等;物品必加贬语,如皮货必写“虫吃鼠咬,光板无毛”,衣服必写“油旧破补,缺襟烂袖”,金器必写“冲金”,银器必写“潮银”等等。银钱数字“壹贰”到“仟佰”,自然都是大写,而写起来很特别,第一个字特别大,下面数字写的又草又密,只有当铺内部的人认识,生人是无法识别的。
 
清代南方开当铺的都是徽州人,北京开当铺的则大多是山西南路祁县、太谷、平遥人。由当家的(即经理)、到头柜、二拒直到管库、看门、打杂都是同乡人。他们对顾客说官话,—回过头来便打乡谈,当号的人是—句也听不懂的。到当铺去学徒,第一步就是学着认“字”,写“当字”,这是到当铺中学生意的主课。一定先要把“当字”学会,才能当伙计,站柜台。认识“当字”之后,还要学会各种暗语,学会认识各种货物,才能做一个称职的当铺伙计。
 
一张小小的当票,票面上的文字写得这样神秘,目的是为了什么呢?这是当铺从历史上沿习下来的一种保密办法。当铺在清代是一种特殊的生意,一般买卖开张、歇业都不必申请官庭批准,唯有当铺不同。它要向官府领一种凭证,叫作“当帖”,没有当帖,只能开非正式的小押当,而不能开正式当铺。领了“当帖”开的当铺,每年要向官府交一笔税,当铺里的伙计也就可以叫“朝奉”了,所印的当票,也就是奉官的证券了。其保密的神秘性,也是这种奉官生意的特征。空白当票一经填写之后,照例要用该店的图书,图书照例是八分见方的木质或牛角图书,宽边细篆字,成斜角地盖在中间一行钱数上,不是盖一个,而是盖三、四个,把一行钱数盖满为止。
 
当票上不写当物人的姓名,因此—张当票随便落到任何人手中都可去赎取。当票是不挂失的。遗失当票的人自然是很急的,所以在五十七回中写薛姨妈道:“那必是那个妈妈的当票子失落了,回来急的他们找……”
 
“当票”用现代的经济术语说,是一种有价证券,因此它可以出卖。用当头去当号的价值,一般都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即值十两银子的东西,只能当五两。当号的人要赎号时,钱不够,或者根本没有钱赎,或者不但没有钱赎当,同时还等钱急用。这时便可出卖当票,价钱自然十分便宜。如价值五两的当票,只能卖一二两,买者买当票付出一二两,赎当时,加上利钱,还要付出七八两,合起来也就等于物品原来的价钱了。
 
当铺在《红楼梦》时代,一直到后来,也有两种。一种是领了当帖的正式当铺,一种是未奉官的小押当,都开当票出来,正式当铺的当票有信用,有时借款时,还可作为短期的,如一两月的抵押品。而小押当最近似于借高利贷、放阎王账的人,在当时也不算规矩生意。正式当铺不敢收的东西,小押当利钱重,敢收。所以当时官庭追查贼脏时,常常是把小押当作为重点的。
 
史湘云、林黛玉虽然都是大观园中的才女,却不认识“当票”。一方面不懂“当票”是什么,过去没有看见过“当票”;二方面也的确不认识上面写了些什么,不认识那些“当字”。而旁边的那些人,虽然认识“当票”是什么东西,却也不见得都认识那些字。因此“当票”丢失后,第三者拾去,如果不是内行人,不识“当字”,不知道当的是什么东西,冒冒然拿了到那家当铺去取赎,柜台里面伙计一问:“你当的是什么东西?”便瞪目不知所对,真假立时就可揭穿了。这也是“当票”带有一定保密性的好处吧。
№7 ☆☆☆踏雪2003-06-18 19:24:1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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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主,又长见识了。
№9 ☆☆☆lam2003-12-12 04:08: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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