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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满汉婚姻与清代礼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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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笑阑珊《炽序》成功签约音乐版权】
清代满汉间界限很严,婚姻嗣继各有规制,所以过去满族民歌中曾有“满汉不能共白头”之语。但八旗满洲、蒙古、汉军虽族源不同,因同隶旗籍,婚姻并不受限制。清朝诸帝往往选娶汉军之女:顺治帝妃中有四人出身汉军,即陈氏、唐氏、杨氏、苏氏;康熙帝所娶汉军女子有王氏、高氏、袁氏、刘氏。其生母孝康后(康熙时尊称慈和太后)是汉军佟图赖女,而佟图赖妻又为满洲觉罗氏。嘉庆帝母孝仪后也出身汉军。清制:后族出身于汉军准予抬入满洲旗。孝仪后为清泰女,清泰姓魏氏,本汉军,嘉庆年间抬入满洲镶黄旗,改魏佳氏。这不过是援用孝康后一族抬旗的旧例。在中下层旗人中,汉军嫁女满洲旗人的更为普遍。
对于满洲旗人与民人的通婚,清廷确实是极力禁止,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达到了目的。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摇摇欲坠的清政府不得不宣布准许满汉(注:应为旗汉)通婚。
明朝是封建礼教统治最严酷的朝代,近300年中,全国旌表的节妇烈女,总共不过3500余人,而清朝八旗人口不及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一,但仅在乾隆一朝,表彰的烈女竟多达7500名。封建礼教对八旗妇女的残害,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点评:历史的倒退。明代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离婚改嫁权以及经济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法律的保障,其法律地位较之前代有很大提高(参见“明代妇女的法律地位”<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学院清史研究所赵崔莉>),而到了乾隆“盛世”里,竟然成了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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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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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1 15:17: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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