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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问个诡异点的问题 过去大官宦人家的女儿丈夫死后忌讳改嫁么?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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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006-09-23 14:54:50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你问的是什么年代啊?
汉唐宋以前,是不忌讳改嫁的,基本上非议虽然会有一些,但并不是太严重。至于两晋南北朝及五代十国那样的乱世,民生凋敝,各国都有鼓励生育的律令,寡妇改嫁不值一提。
元代的户婚律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了女子的继承权,对于寡妇改嫁也没有什么忌讳。
真正忌讳寡妇改嫁,将改嫁看成一种道德禁忌,那是明朝礼教大盛以后的事,贞洁牌坊足以光宗耀祖这样的恶心俗例也因此而生。
及至清代,为了加强政府统治的力度,清朝统治者格外重视礼教及宗族之治,宗族势力大盛,寡妇就忌讳得变态了。
№1 ☆☆☆一微2006-09-23 15:24:0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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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改嫁一直是中国古代比较忌讳的事情,就算是皇帝的女儿,改嫁也不光彩阿。具体要看什么朝代了,汉唐时好些。
宋以后,封建礼教越来越严厉,女子的地位也越来越低,改嫁自然是受到唾弃的。好像贞节牌坊这种东东就是封建社会后期才出现的吧。
满清初入关时,其关外习俗,是不排斥改嫁的,后来就逐渐受汉人影响了。
№2 ☆☆☆2006-09-23 15:37:0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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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平民百姓是可以改嫁的,如果官宦人家的女儿嫁给普通百姓(在讲“门当户对”的年代是不可能出现的)也是可以改嫁的,如果嫁给了官员被朝廷封了相应的品级就不可以改嫁。这是明清(具体是从哪个朝代开始的我已经忘了)的法律规定。
当时的法律不禁止改嫁但是提倡守寡!而当时的礼教很排斥改嫁!
№3 ☆☆☆auska2006-09-23 17:58: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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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古代户婚律里一个最能反映寡妇改嫁是否受限制的现象。
在元代以前,严格意义上来说,女子根本没有地位,也不能拥有财产。甚至于连嫁妆都归属于夫家,她没有处置的权利。
元代以前的寡妇,如果没有儿子或嗣子,她连丈夫的财产都不能继承,如果她守节不嫁的话,她可以从宗族老者那里得到庇佑,得到仅能供她生活费用的微薄财产,如果她在改嫁,那么她不止无法继承丈夫的遗产,连她的嫁妆都不得拿走,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净身出户”。
元代,大概是出于少数民族对母亲的尊重的影响吧,女子终于有了那么一点点可怜至极的财产权,可以掌握自己的嫁妆,如果丈夫死了,又没有儿子和嗣子,寡妇守节还是能得到丈夫的大部分遗产的,改嫁的话,她也能把自己的嫁妆带走。
楼上说古代不禁止寡妇改嫁,但鼓励守节,是精辟之语。
№4 ☆☆☆一微2006-09-23 18:32: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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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以前的寡妇,如果没有儿子或嗣子,她连丈夫的财产都不能继承,
----------------------
这个说法来至哪里?
怎么偶看到的说法在宋代,女子改嫁很正常.甚至有记录表明,有朝廷大臣竟娶有钱寡妇的事情......如果女子根本不能拥有财产,哪里还有有钱寡妇一说?
还有,宋以前历史上贵族女子改嫁的事例也多的是。
唐政府虽然在政策上居高临下引导民间的思想、风俗要求女子守贞,也的确成效不错,但是,唐代女子不可以拥有财产吗?她们甚至可以自己提出离婚。
说到程朱理学这些极度重视妇女贞洁问题的东西,是南宋的事情吧?而且当时就跟缠足一样还不成风气……社会上一点都不缺反对的人!
贞洁牌坊和裹小脚问题泛滥成灾,完全是明清时候的事情吧?
在元朝,在一定的范围内,妇女的地位确实是有某种程度的提高,但是,那个范围到底有多大——=_=~——
严格意义上说,民国以前的中国,甚至是民国后一段时间内的农村地区,夫权都是一个可怕的存在。。丈夫MS把妻子当东西卖掉,也是可以不怎么受谴责的,但是,那只是理论上,现实中,所谓妻的地位,还是有一些的。
LS的MM不知是否对所有朝代的相关法律均有研究,但是,古代少数民族的家庭中的女子的地位在整体上而言,不会比汉族家庭中女子的地位高多少~~(也许明清时代应该除外||||)
再走远一点说,一贯被认为比较尊重妇女的欧美,到了二十世纪,妇女的地位仍然没有多“高贵”。。美国妇女的选举权的赢得算算其实没有多少年。。以前,欧美许多国家的法律上,丈夫是妻子的监护人,,… 偶知道的时候好是汗了一把!!
以法制文明自豪的英国人,古代有拿麻绳套妻子脖子上拖到集市去卖的习俗……
 
另外妇女在历史上的地位,也不是一直从一个高往那个低在滑动,它是一个波浪式的大方向向下的过程。。。。。。
而且,阶层和地域不同,也有巨大的差异~~汗~~~~~~~~~~
 
№5 ☆☆☆果子2006-09-23 19:49: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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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扯的太远了~~~
小小声的跟LZ道个歉。。
 
关于LZ的问题,就像LS的MM说的那样,真的是要分时代来说滴~
而且不能把某个朝代简单的划分为一个时期。同一个朝代的官家女儿的待遇也有可能是大相径庭的+ +~
笼统的说古代……
太、太宽泛了。。。。。
恩,是写文需要的吗?
哈哈,
忍不住YY,
如果大大选择一个妇女地位相对较高的时期,大概会比较好玩吧?
毕竟现在大多数(YY女尊的除外)古代文都设定的严格的三从四德封建氛围。
只是资料大概会比较费心思~~~~~~~~~
№6 ☆☆☆果子2006-09-23 20:48: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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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子于2006-09-23 20:48:07留言☆☆☆ 
呃呵呵 真被果子猜着了
写文设定是架空,所以说的比较笼统
大家还费心的帮我讨论 太感动了
№7 ☆☆☆= =2006-09-23 22:23: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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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的时候一个在青海甘肃地区传教的传教士记载,说
所谓的出卖妻子,多半都得了妻子同意,甚至有时候根本就是妻子有了情夫,丈夫为了体面和挽回损失,就干脆把妻子卖给她的情夫
因为不得妻子的同意而出卖她的话,妻子很可能寻死,这样她的娘家就会来找麻烦,很可能弄得家破人亡
№8 ☆☆☆飘过2006-09-24 08:35:1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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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看到说唐代女子可以继承相当男性财产的一半,宋代限制为最多继承四千贯
如果女性不能继承财产的话,何来限制最高继承额?
此外宋(包括宋)以前女性做生意发家的虽然很少,但绝非没有,若没有财产权的话,怎么做生意?
№9 ☆☆☆飘过2006-09-24 08:37:3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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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点,继承一半是已经出嫁的女子,“在室女”可以继承全部
所以只有一个女儿的家庭就不把她嫁出去而是招女婿,这样女儿就可以用“在室女”的身份继承全部的财产
№10 ☆☆☆飘过2006-09-24 08:39:1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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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眯眯~
看到大家讨论得这么热闹,真是高兴呢~
请注意,唐代的“和离”及“义绝”两种离婚方式,虽然可以由女方提出,但那还是要受很大的限制的。比如和离,必须是双方同意,一起向官府提出。这一点在古代男权至上的年代,是很难做到的,基本上能够在与丈夫感情不和的情况下和离出门,一般来说,女性的地位都要比男性高,否则以中国传统的好面子,这种事男人是不能容忍的。
而义绝,一般来说有如下几种情况,一是丈夫卖了妻妾,另一种是双方的亲长结仇相殴……当时我看到这个,笑死了~
所以总体来说,即使开明如唐,女性的地位也不是很高的。寡妇在继承丈夫的遗产上,依然受着极大的限制,基本上改嫁的寡妇是完全拿不到丈夫的遗产的。
而在宋朝出现的有钱寡妇的事件,只能钻了当时宗族家法以及律法的漏洞,并不是说,法律是允许改嫁的寡妇拿着丈夫的遗产去改嫁。
这里的原因有几个,一个是北宋刚自乱世中来,连年战乱,几乎所有的宗族都在战乱中损失惨重,宗族的势力大幅度削减,不能完全监管本宗族的事;另一个还是因为战后国家注重人口增长,对寡妇改嫁也并不是那么忌讳,如果那有钱的寡妇没有有力的对手跟她争继承权,告到官府,官府是民不举官不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她去了。
所以宋代以前的有钱寡妇,仅以户婚律来说,是完全没有法律保护的,想要保住丈夫的遗产,一看你手段如何,二看外部条件。
不信你看看,能够带着丈夫的遗产改嫁的,多半都是白手起家的商贾人家的寡妇,基本上没有什么宗族的影响力。
士族门阀的寡妇,想带着丈夫的遗产改嫁,那做梦了。
有钱寡妇改嫁,没人告便罢,有人告,九成以上都是输。
 
关于唐宋对女子有继承权的限制,看似承认了女子的继承权,实际上是有一个最令人寒心的先决条件在那里,就是她的父亲没有儿子或者嗣子,那么她才能得到父亲的遗产的一半。就是说,如果是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他可以继承全部,而女儿继承的话,即使她只是父亲的独生女儿,她也只能拿到一半。
这是一个特例,即是“绝户女”的继承权。并不是所有的女子都有这样的继承权。一般女子从娘家得到的财产,以她的嫁妆为限,那不算继承,只是父母对女儿的馈赠。
所以古代富室女子招婿上门,就是这个原因。所谓招赘,也不是女子能够完全继承财产,而是她以她的儿子的母亲的身份,来监管她父亲的遗产。
你看,对于绝户女,户婚律尚且如此苛刻,那寡妇就更不用说了。
我说元代以前的女子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财产权,正源于此。
 
古代少数民族对女子不是很尊重,但他们尊重自己的母亲。
少数民族父子兄弟相残是常见的事,视女子为财物,但对自己的母亲不尊重却是要受全族人唾弃的。
汉代的女子有夫死从子一说,使得母亲看似尊贵,实则在家里做不得主。但在少数民族那里,却是母亲决断家里的一切,没有“从子”的说法。
№11 ☆☆☆一微2006-09-24 09:35: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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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的时候一个在青海甘肃地区传教的传教士记载,说
所谓的出卖妻子,多半都得了妻子同意,甚至有时候根本就是妻子有了情夫,丈夫为了体面和挽回损失,就干脆把妻子卖给她的情夫
因为不得妻子的同意而出卖她的话,妻子很可能寻死,这样她的娘家就会来找麻烦,很可能弄得家破人亡
  
☆☆☆飘过于2006-09-24 08:35:10留言☆☆☆ 
 
《聊斋》中的云翠仙就是这个故事
№12 ☆☆☆= =2006-09-24 13:02:5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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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要尊重母亲,难道汉族就可以不尊重母亲了吗,母亲是可以卖呢还是可以典当呢?
 
若是辱骂了母亲,那可不是什么被全族人指责的事情,而是忤逆之罪,要掉脑袋的
 
有一个案件这样记载,母亲认为小儿子有忤逆行为,就命令大儿子把他送到官府治罪,大儿子半路把小儿子放了,想想自己是违反了母亲的命令,同样是忤逆,思来想去无路可走,就跳河自杀了
№13 ☆☆☆飘过2006-09-24 18:41: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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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元代以前的女子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财产权,正源于此。
 
 
咳,英国王家的女性也是直系没有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才能继承王位,看来伊丽莎白,维多利亚,安妮她们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王位继承权呀
№14 ☆☆☆飘过2006-09-24 18:49: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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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想起来,唐朝有个公主嫁过三次,象武则天,杨贵妃这种更不用说了
№15 ☆☆☆飘过2006-09-24 18:58:5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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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过于2006-09-24 18:58:54留言前面看还像是讨论,后面看纯粹胡搅蛮长,拿英国女王来对比中国古代女人的财产继承?搞笑死了。
№17 ☆☆☆……2006-09-24 21:08: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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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以前是可以的.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韩愈的女儿就嫁了三次.
№18 ☆☆☆小天花板2006-09-24 21:11:2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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