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碧水江汀
主题:寻一部--穿越古代的书,请帮忙 [14]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好象是去年看到的,后来因为时间忙,没有继续接下去,现在连书的名字都忘了,看它也是碧水中的同僚们推荐,其中有段诗词写的很美,一直念念不忘

大概内容讲一个只有爷爷的女孩子在无意间进入别人的身体到了唐朝,那个年代里有杨贵妃,李世民,是崇尚古乐诗词的年代
那女孩子很擅长舞蹈,眼睛如狐狸般妖媚,曾遭人排挤迫害,在一次宫廷演奏中,被一位弹琴(好象是古筝)的男子所吸引,等众人皆走的时候,她偷偷的溜回大殿,轻拨琴弦,引来男子,后两人为了结良缘,这女子下了大狱,被男子救出,(后来就没看到了)


那女子吟得那首诗词极美,第一次舞,也是缓缓吟那词,动身飞舞
№0 ☆☆☆游荡 2005-12-22 14:15:19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是 《长安月》步入棋局?
撤文了
№1 ☆☆☆雨前2005-12-22 16:55:3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非常谢谢你,雨前!
 
请问你还记得那首诗么?
№2 ☆☆☆游荡2005-12-23 10:52:5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唉,现在哪里都没有:(
№3 ☆☆☆aabbcc3012005-12-23 11:46:5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无论如何,谢谢帮忙
 
辛苦了辛苦了
 
祝圣诞快乐
№4 ☆☆☆游荡2005-12-23 15:19:3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不是李世民,是李隆基吧。那个男子是弹琵琶的雷海青。
 
当时很喜欢作者的那首诗歌,幸亏收藏起来了:
 
夜,若手指间轻挑的黑弦;
心,若东奔西突云游四方的狐狸;
脚下,踏着的漠漠荒寂的野岭;
鼓声与火把,引诱着的是舞者的朝圣与跪拜;
 
生若春花逝若秋虫呀,
多年来我孤高的意志,
终将臣服于你冰雪的聪明。
 
是你偷走了我佩的铃铛,
是你偷藏了我遗落的莲衣,
是你抚动了我心间的涟漪,
也是你……
掳走了一颗游走于春花秋月间的狐狸之心。
 
楼主,这首歌基本是作者原创的。(除了引用泰戈尔的“生若春花之瞬美,逝若秋叶之静美”语意外)。
 
№5 ☆☆☆明灭2005-12-23 18:32:3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脚下,踏着的漠漠荒寂的野岭;
鼓声与火把,引诱着的是舞者的朝圣与跪拜;
 
在文中,作者说这句是指代印度的神——婆湿。她用鼓声和火把唤醒了众生,又亲自破坏了这个世界,以求达到生灵的平衡。文中女主唱这首诗歌,其实暗示命运对女主穿越的安排,也是新生和寂灭的一个过程。
 
想不到楼主和我同样喜欢这些句子,所以拿出来与你分享。
№6 ☆☆☆明灭2005-12-23 18:40:1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生若春花之瞬美,逝若秋叶之静美”。汗,写错了。“生若春花之绚烂……”
 
 
 
№7 ☆☆☆明灭2005-12-23 18:50:4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外出N天回来发现这篇文打不开时,我上原创搜了几次,结果都是作者未上传任何文字,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后来才知道是撤文了,我心里那个郁闷啊,本来写的好好的。
№8 ☆☆☆moonlight2005-12-25 08:20:4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作者干脆把id删掉了, 真是郁闷.
我当时也是看得入迷呢
№9 ☆☆☆yuhong2005-12-29 13:13:5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有谁知道作者上哪儿去了?其他人离开晋江,不是都有说明吗?我怎么到处找不到作者,其他网站也没有。
№10 ☆☆☆渴望2005-12-29 17:33:3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遇见一个问这个人的帖子我就忍不住想冷笑~~~~~~~~~
№11 ☆☆☆冷笑2005-12-30 14:04:1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明灭
 
太谢谢你了
这首诗确是让我心动不以,只单纯的喜欢它的意境,而含义却没有您理解的那么透彻!谢谢你谢谢
 
在新年的第一天上班,竟然看到我寻觅已旧的诗词,心喜若狂~
 
这真是最好的新年礼物~~谢谢谢谢
 
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回头才是岸,去去莫迟疑
一世三十载,再世不知年。生灭存一线,惟观汝去留
 
这段词也是我所珍爱的,与你分享
№12 ☆☆☆游荡2006-01-02 12:41:3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那个年代里有杨贵妃,李世民,
☆☆☆游荡于2005-12-22 14:15:19留言☆☆☆ 
 
汗……李世民活成老妖精了……
№13 ☆☆☆火痕2006-01-02 13:02:4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不好意思,闹笑话~~~嘿嘿,没注意没注意
№14 ☆☆☆游荡2006-01-04 12:35:0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3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