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百合堂
主题:写了伪姐妹设定的文,JJ是不是不会签这种伪亲缘关系的文? [7]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刚刚发了一个伪姐妹设定的文,然后发现论坛里有人提到最好不要写这种设定的文,哎,叹气
№0 ☆☆☆瓜皮|5665d419 2018-12-12 15:49:44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刚写了真骨科短篇的在此
№1 ☆☆☆。。。(/~0~)/|275fa1232018-12-12 18:57:2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怎么个伪法?
№2 ☆☆☆|ef9835502018-12-12 20:25:5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好像那种过继的都不行。。
№3 ☆☆☆|edf2f5542018-12-12 21:13:3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不能同一个户口,不能一家人称呼
№4 ☆☆☆= =|d453e5622018-12-14 01:14:2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重组家庭,但姐妹没有跟着重组家庭的父母一起生活这种可以吗?
№5 ☆☆☆棉田的花|5665d4192018-12-14 13:22:3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想签约这种伪姐妹大概不太合适吧
№6 ☆☆☆55555|5665d4192018-12-14 13:23:4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刚写了真骨科短篇的在此
№1 ☆☆☆。。。(/~0~)/|275fa123于2018-12-12 18:57:24留言☆☆☆

你是签约后写的嘛?
№7 ☆☆☆55555|5665d4192018-12-14 13:25:0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3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