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优声由色
主题:[声色闲情策划] BL 广播剧《无处可寻》角色招募中... [116]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声色闲情策划] BL 广播剧《无处可寻》角色招募中...

原文作者:蓝淋
改    编:墨
监    制:夏日炎炎
后    期:弱水三千

『故事简介』:

我们是生活在阴暗海底的人鱼,我身边的,我认识的,全都是见不得光的。  

林竟的价值观──只要放得开,就没有什么是玩不起的。

不料却对那位生活严谨、每天催他去上课的好学生卓文扬,动了真感情。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同居关系”,还意外不断:先是来了个妖女,

后是大灰狼闯入,还有黄雀在后头等著!一再的对不起与撒娇,林竟看著冷淡的文扬,心痛……真的没希望了吗?

手指不小心伸向同一块碎片,碰到一起,我迅速要缩回来,他忽然抓住我。

我忙抬头看他,他的脸却仍然是低著的。

“林竟,我没办法和你一样。”他小声说,“我不行的。”

在几秒钟里我仍是茫然,完全不能领会他的意思,只看著他把脸凑过来,有点伤心的眼神,慢慢靠近,吻住我。  ……  

『报名条件』:

A 普通话要标准;如果普通话不够标准,那么表演要自然,如果以上都没有,那么至少要有足够的热情吧...

B 看过原著,理解人物性格,如果没有看过,那么,现在去看也来得及哦...

C 有充足的上网时间,如果没有充足的时间上网,那么,咳,你来干吗?!


『报名方式』:

请将您的试音存为 MP3 格式并重命名为“角色名_您的昵称_发送日期”
发送到邮箱 molin112@sina.com
如果入选我们会回信的,请留意您的邮件哦 ^_^


『人物』:
林竟:17岁,GAY,极品诱受一只,在GAY圈颇受欢迎。
卓文扬:16岁,非GAY,高材生。
LEE :35岁,GAY,林竟父亲的朋友,律师。
ERIC(陆风):中年。GAY。与卓父是情人.
卓母(卓蓝):原卓家千金,后因程亦辰与家里断绝来往,与其离过婚,独自养育卓文扬.
卓父(程亦辰):中年,卓文扬的父亲。
欧阳希闻:林竟和卓文扬的英语老师班主任。
肖玄:林竟和卓文扬的同班同学。
JOANNA:高材美女,卓文扬的朋友。
男人:猥琐的老男人,曾试图染指林。
曾比:JOANNA的倾慕者。

林的试音:
林:我没有生气,你会这么做太正常了。记得下次找个像样点的,ERIC在床上根本不是人,把我弄死了以后你上哪找第二个林竟替你卖肉?
林:(笑)嘴巴上说不,那里可是都硬起来了哦...男人还是下半身比较诚实...
林:(独白)我们都是生活在阴暗角落里的人鱼,我身边的,我认识的,全部是见不得光的。

卓的试音:
卓:又给我钱...钱有什么用...我们一点也不缺...自己那么节省,还动不动就给钱...他是傻瓜...他到底明不明白...我想要东西...想要的东

西...为什么你就不能给我呢?
卓:那你兴趣什么。每天和不同的男人上床。
卓:有事你冲着我来好了,拿那哑巴东西耍什么脾气?

LEE的试音:
LEE:又是这种态度,每次惹事都是我给你收拾烂摊子!要不是我一直替你顶着,你现在还能一根汗毛不少的坐在这里吗?都不懂谢我一声!

ERIC的试音:
ERIC:这件事我可是想了很久呢。你要知道我是如何怀念你的身体,你一定会感动的,再怎么和你相像的人,毕竟滋味还是逊了一筹。

卓母的试音:
卓母:小扬,这麽晚了让你同学一个人回去不安全,要不让他打个电话回家,今晚就在这里住下吧,啊?

卓父的试音:
卓父:你怎麽会知道他……

JOANNA的试音:
JOANNA:怎么?喝醉了?头昏不昏,会不会想吐?

曾比的试音:
曾比:我要先回去。(醉酒含糊)

男人的试音:
男人:识相点,不然要不好看。

(以下对话是在同一个场景中,H......门外就是林和卓...)
欧阳的试音:
欧阳:真的,是文扬...

肖玄的试音:
肖玄:老师...这里可不是你说了算啊。

====================================================

以上角色,招完为止,欢迎大家踊跃报名参加哦~~~
№0 ☆☆☆声色闲情 2007-02-01 23:56:08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不是有发过一个帖吗?
№1 ☆☆☆奇迹2007-02-01 23:56:4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各位不好意思啊
之前发的帖子诸多错误
重新发了一次
 
还请这里的网管大人帮忙把那个删除吧
地址如下:
http://bbs.jjwxc.net/showmsg.php?board=52&id=6397&msg=优声由色
 
不好意思啊
麻烦各位了捏
鞠躬~~~~
№2 ☆☆☆Jocylin_七七2007-02-01 23:59:3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嗯,错误太多
脸红中......
№3 ☆☆☆Jocylin_七七2007-02-02 00:00:5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呵呵,不要紧的~
 
还是要支持一下~
№4 ☆☆☆奇迹2007-02-02 00:03:0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谢谢楼上的亲~
 
最好的支持就是发试音哦~
看看有没有适合的捏?
№5 ☆☆☆Jocylin_七七2007-02-02 00:04:3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啊~~~~~终于等到蓝的文章变成广播剧的一天了,哇哈哈哈,兴奋呀兴奋,我顶,我顶,我再顶.
哦,耶.
老师出来了,弟弟也出来了,文扬也出来了,星星眼.
文扬出来了其他人还远吗.
№6 ☆☆☆eleven2007-02-02 00:29:0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支持下,最近好多剧都招募的啊~
№7 ☆☆☆鬼堂俊臣2007-02-02 00:35:0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新发的也支持下,做一个剧,对文的理解和熟悉是很重要的(严肃状)
 
我可素蓝大的超级粉丝,下次可表再错咯,我会狠狠的PIA的哦!
不管怎么说,有勇气做蓝大的文的也很值得佩服的,帮顶,期待!
№8 ☆☆☆某F同志2007-02-02 00:40:5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这点实在是在下疏忽了~~~希望大人们一如既往的支持~~~谢谢了~~~
№9 ☆☆☆2007-02-02 00:48:4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终于开始做无处可寻了??????
坐等~~
№10 ☆☆☆S...2007-02-02 08:06:1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谢谢楼上各位亲的支持哦~
 
话说蓝大的作品真是让真赞叹啊
我和墨墨都把双程的全部作品读了好多次呢
为了做这个剧
还专门弄个双程的关系图
不过最近比较忙
所以忙中出错
 
(画外音:你还敢找借口?pai飞~
  某七:墙角画圈圈中...)
 
嗯,总之,接下来我们会以着非常严谨、煽情、恶搞的态度完成无处哦~(呃,还有恶搞吗?倒...)
敬请大家期待吧~
 
还要最重要的一点:
干音啊~都砸过来吧~墨墨不怕砸的说~
(偷笑...爬走...)
 
№11 ☆☆☆Jocylin_七七2007-02-02 09:02:1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抖着爬上来.........这可是我最爱滴文啊骑亲亲小竟.....刚在吧里看到居然把LEE写成秦朗...........炸成碎片.........请大人们用心对待啊..........嚎叫着跑走............
№12 ☆☆☆VV2007-02-02 10:49:2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强推维维大文扬........
№13 ☆☆☆VV2007-02-02 10:57:2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啊啊啊~~~偶想报名可是后天就上课了啊.........
唉,望文兴叹ING~~......
№14 ☆☆☆皓兰2007-02-02 11:05:0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干音啊~都砸过来吧~墨墨不怕砸的说~
汗~为什么是墨墨不怕砸~~~~~~~~~~~~~~~我转了啊~
№15 ☆☆☆水都2007-02-02 14:33:1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实在是偶滴错~~~~大人们如果想泄愤的话就尽管用干音来砸偶好了~~哈哈~~~~顶锅盖逃走中~~~~
№16 ☆☆☆2007-02-02 15:01:2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纯支持…
№17 ☆☆☆尾安熊2007-02-02 16:24:2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来顶的  支持下
№18 ☆☆☆小像2007-02-02 16:46:5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有时限吗
№19 ☆☆☆明德子2007-02-02 17:02:3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亲爱的LZ大人~
因为不知道怎么联系你,SO偶们直接跟帖鸟
 
看到这帖的时候小抽搐了一下
因为当时偶们问蓝大拿《无处可寻》这部剧授权的时候是没有社团做的说
然后突然看到招募帖,有点小吃惊>_<
 
偶们是新晋社团--边界风声
因为还在筹备中所以还没开始招新呢
拔过这几天也就开始招募活动了^_^
 
边界风声也会努力做好无处滴
同时我们也期待声色的无处噢^_^
以上 鞠躬
№20 ☆☆☆小草2007-02-02 17:06:2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登入后查看更多回贴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5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