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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迷路》和《我的前半生》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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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本书,是要放在一起看的。
席娟的《迷路》和亦舒的〈我的前半生〉
故事很相似,一个男人抛弃了他的女友(妻子),她什么错也没有,只是因为他忽然不喜欢她这一型了,要换换口味。
她一下子摔到坑底去,哭过挣扎过,然后等她慢慢打算恢复过来的时候,男方忽然如梦初醒地发现自己的新欢其实并没有原来想象得这么好,而旧爱在离开他以后,慢慢以焕发出自己的光彩来。而原来在他身边的时候,他使她消失了这种光彩。
然后是男方打算重新追回女方。

席娟的〈迷路〉:
   她仍然当著鸵鸟,不愿看他。他下车,绕过来这边,打开车门将她扶出来,她只微微抵抗,便只能由他去了。对这样一个强势的男人,如果意志力不能比他更坚定,想摆脱他简直是痴人说梦。
  而他的意志力可比钢铁,平凡如她又怎么能比得过?
    ……她不能再跟随著他的步骤与他交往,不要他对她总是胸有成竹的笃定,她以前就是太没个性,又被他看穿她一心想嫁他的心意,才会不被当成一回事、不被珍惜。现在不可以又重蹈覆辙了!
  她想得很坚定,可惜范姜颐并不是随便一个藉口就可以打发掉的人,就见他将她柳腰轻搂,往门外带去。
  ……就这样,她这个相较之下无比单纯的千金小姐,在对奸商完全无招架之力的情况下,乖乖被挟持定了,然後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过完一天——陪他吃了午餐,後来是晚餐,消夜那顿也没少,然後,半梦半醒的被他搂回公寓会周公。


亦舒的〈我的前半生〉:
“子君,如果我回头,子君,”他忽然伸手握住我的手,“如果——”
    我摔开他的手,“你在说什么?”我皱上眉头,“咱们早已签字离婚,你少疯疯癫癫的。”
    涓生喃喃地说:“是,你说得对,是我不好。我一直嫌你笨,不够伶俐活泼,却不知是因为家庭的缘故,关在屋子里久了,人自然呆起来……离婚之后,你竟成为一个这样出色的女人,我低估你,是我应得的惩罚。”
    听了这话,我心中一点喜悦也无,我只是婉转与客气地说:“也难怪你同我分手,我以前是不可爱。”
    这一年来在外头混,悟得个真理,若要生活愉快,非得先把自己踩成一块地毯不可,否则总有人来替天行道,挫你的锐气,与其待别人动手,不如自己先打嘴巴,总之将本身毁谤得一文不值,别人的气就平了,也不妒忌了,我也就可以委曲求全。
    没想到平时来惯这一招,太过得心应手,在不必要使用的时候,也用将出来,一时间对自己的圆滑不知是悲是喜。一个人吃得亏来就会学乖,想到那时做史涓生太太,什么都不必动手,只在厅堂间踱来踱去,晚上陪他去应酬吃饭,也不觉有什么欢喜,现在想起来,那种少奶奶生活如神仙般。
    今日史涓生的心活动了,求我复合,我又为什么一口拒绝?真的那么留恋外头的自由,不不,实在每个人都有最低限度的自尊,我不是一只狗,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史涓生觉得我笨,身边立刻换新人,史涓生觉得我有药可救,我又爬回他身边。
    我做不到。
    一年多来我见识与生活都增广,又能赚到生活,他不再是我的主人、我的神,我不必回头,这一仗打到最后,原来胜利者是我,我战胜环境,比以前活得更健康。


“真的那么留恋外头的自由,不不,实在每个人都有最低限度的自尊,我不是一只狗,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史涓生觉得我笨,身边立刻换新人,史涓生觉得我有药可救,我又爬回他身边。”这话真的很合适迷路里的曼侬,然后是那个男人轻描淡写的一句:“我迷路了。”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笑,居然有人喜欢那个神筋兮兮莫名其妙加三级的汪洋,他的出场只是为了象一个神父一样告诉曼侬:“你爱的是那个男人你必须回到他的身边才有幸福,虽然这样做,不是不象一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小狗的”^_^
    
№0 ☆☆☆小可 2004-02-18 12:43:48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拜托,别那亦舒的小说和席娟的放一起,行不行?
太降格调了
№1 ☆☆☆hai2004-02-18 12:52:2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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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错别字“拿”
№2 ☆☆☆hai2004-02-18 12:53:2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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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太降席绢的格调,她是写浪漫小说的,又不是悲情咒,有什么好比的。
№3 ☆☆☆佑佑2004-02-18 13:06: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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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的书比席娟有深度多了,楼上两位太抬举席娟了吧
№4 ☆☆☆□□2004-02-18 13:39:2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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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太降席绢的格调,她是写浪漫小说的,又不是悲情咒,有什么好比的。
 
  
☆☆☆佑佑于2004-02-18 13:06:00留言☆☆☆
 
佑佑,你好棒哦,爱死你了,亲一个先,呜呃!
№5 ☆☆☆静柔2004-02-18 13:41: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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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绢要迎合的读者群和亦舒的读者群有区别,自然而然书中论调有不同.不必苛求.
№6 ☆☆☆布布2004-02-18 13:59: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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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亦舒也不是悲情咒。
№7 ☆☆☆小可2004-02-18 14:04: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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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别那亦舒的小说和席娟的放一起,行不行?
太降格调了
 
  
☆☆☆hai于2004-02-18 12:52:28留言☆☆☆
 
 
 
呵呵,我认为hai说的是降低亦舒的格调
亦舒的书呀,现在是不敢多看的,纵使文笔再老练优美,偶还是受不了它的现实,找浪漫,不应看亦舒,不过席绢好像有向亦舒靠的趋势,呵呵~~~~~
№8 ☆☆☆mhy2004-02-18 14:34:4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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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认为hai说的是降亦舒的格调!
居然有人领会错了,令人不寒而~~。
佑佑,如果你再来这个帖,请你诚实地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只是想看看我的推理对不对而已,没有恶意!):
你今年满二十周岁了吗?
№9 ☆☆☆阿虫2004-02-18 19:09:2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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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二十二岁,我不觉得亦舒的格调比席绢高。亦舒的文字比较白话是真的
№10 ☆☆☆格林2004-02-18 19:46:5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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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
记得看亦舒的《喜宝》,有一段话印象深刻:“你能叫琼瑶的读者转行看狄伦汤默斯吗?完全是两码子的事,边都沾不到”
用来拿亦舒和席绢作类比虽不甚贴切
但当时发帖时确实有气。
《我的前半生》应是亦舒较为出色的一本小说
《迷路》偶认为在席绢的作品里也属中游。
亦舒的主角虽不免带些矫情,但绝不是言情中的做势拿捏和欲擒故纵。不爱就是不爱,无关样貌,无关追求得用心,无关金钱地位
最看不得这种对方一有表示,就不顾曾经的伤害
一句依然爱你就可以交待过去了
一个人的尊严比什么都重要。
没有过不去的痛苦,走得完的路。
亦舒的女主角美丽得令人晕眩。
爱,谁说没有理由。
PS:佑佑好像没读错我的意思。呵呵,若你是席绢的FANS,我这厢有礼了,实在怪不得我,是楼主硬把亦舒和席绢同比的。
对吧,楼主。88
№11 ☆☆☆hai2004-02-18 20:26: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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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的写书的目的,读者群不一样,怎么能比,我个人偏爱席绢,而且自从看过一两篇亦舒,张小娴之类的人的书后,就再也不想看了,99%是悲剧,生活中已经够多悲剧了,没必要再丛书上再复习一遍吧!
№12 ☆☆☆liri2004-02-18 23:03:2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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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曾经看一篇文章中说道:正在恋爱或对爱情还抱有希望的人不适合看亦舒,她的文章现实得太残酷,看了以后会对爱情失去信心……
 
不过亦舒和张小娴的风格又不太一样吧
 
个人比较偏好李碧华、黄碧云那一类比较凄美血腥的文字,笑~
№13 ☆☆☆Angela2004-02-18 23:49: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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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然比情节。
如果是说情节,香港N年前已经有电影电视剧讲过这些LG喜新厌旧抛弃LP,LP离开LG以后重新认识自己焕发光彩的情节啦。
最重要是写的人写成怎么样,你是否接收而已。
这个都有得好争一番的,真是晕菜啊
№14 ☆☆☆birdbird2004-02-19 00:06: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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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亦舒的书就象喝苦丁茶,越喝越苦,一直到不知道换第几道水后,那苦渐渐淡去,留下的是淡淡的香.一直到你又想尝那入口的苦.才去换新的.
看席鹃的书,就象喝龙井,一开始就淡淡的,带着香气儿,过几道水后就成白开了.
个人口味不一样,看你喝不喝的惯那苦了.
№15 ☆☆☆aa2004-02-19 02:57: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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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或者不悲与高下没有太大的关联;不过拿亦舒和席娟的思路进行比较,我只能说,大家看到的世界不都是一样的。
№16 ☆☆☆guest2004-02-19 05:10: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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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认为hai说的是降亦舒的格调!
居然有人领会错了,令人不寒而~~。
佑佑,如果你再来这个帖,请你诚实地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只是想看看我的推理对不对而已,没有恶意!):
你今年满二十周岁了吗?
 
 
  
☆☆☆阿虫于2004-02-18 19:09:21留言☆☆☆
 
 
我今年23岁,很赞成佑佑的说
№17 ☆☆☆静柔2004-02-19 09:52: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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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那么留恋外头的自由,不不,实在每个人都有最低限度的自尊,我不是一只狗,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史涓生觉得我笨,身边立刻换新人,史涓生觉得我有药可救,我又爬回他身边。”这话真的很合适迷路里的曼侬,然后是那个男人轻描淡写的一句:“我迷路了。”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我倒觉得那是因为亦舒的女主角已经不再爱男主角的缘故。如果她爱,她不会用“爬”这个字,这个子已经对于回到他身边这种行为表示了彻底的鄙视。可是如果她还爱他,或者说还相信他还是爱她的,这个时候,用“爬”这个字就是对爱的极大侮辱。所以,她已经不爱他了,当然她不会回去。
 
可是迷路中得男主角没有迷路很久就发现自己爱上了女主角,同时女主角更是没有忘掉男主角,对于两个正爱着的情人来说,复合当然是最符合自然规律的事情了。就好像对于两个已经不爱的人来说,分开也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这和作者的格调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和作者的世界观倒是有点联系:)
№18 ☆☆☆catcat2004-02-19 11:04: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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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席绢要好的吧
№19 ☆☆☆荭草2004-02-19 12:33:3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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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这哪是悲剧,又何曾现实
自有瞿某(抱歉,名字一下子记不起)等跟进
№20 ☆☆☆少痴騃2004-02-19 12:52:1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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