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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决定,尽我最大的努力,控告JJ的同人作者们 [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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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收集各种资料,向有关部门提出告诉,我将通过各种渠道联系日 本各大动漫公司,我将向上海仲杰文化公司投诉(琼瑶女士儿媳的公司)晋江同人文的恶劣与侵权。

月经贴只所以是月经贴,是因为长期问题得不到解决,是因为有一群无耻的人拿别人的心血来赚钱,消费别人的劳动成果。同人本身没有错,唯一恶心的就是同人V文们,长此以往,版权这个词就更加的虚无缥缈了。

当他们抄袭别人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我自己没有被抄;当他们公开消费别人的作品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同人作者;当他们以爱之名消费所有原创作品的时候,已经没有人说话。

№0 ☆☆☆作为一个人 2010-04-23 12:43:13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我能怎么说呢?
标题里写,JJ的同人作者。lz你一杆打死了不少人
出帖
№1 ☆☆☆= =2010-04-23 12:46: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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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努力吧,希望这个帖子不会被掐,虽然我觉得不可能
№2 ☆☆☆= =。。2010-04-23 12:46: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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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别把JJ告倒了...
№3 ☆☆☆被坑得囗囗无力2010-04-23 12:48: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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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要是倒了、LZ你的一片好心都化成飞灰、
№4 ☆☆☆小孩慢半拍2010-04-23 12:48: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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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努力,作为一个原作者本人的粉,我已经忍不下去了
№5 ☆☆☆= =2010-04-23 12:49:0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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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向琼瑶投诉吧,奶奶心眼很小,不会放过写她同人赚钱的那些人的- -
№6 ☆☆☆= =2010-04-23 12:49:1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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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预感此帖将红 MARK之
其实顺带说一句 如果楼主要讨论版权的问题 应该先管管网络作者被盗文的事
№7 ☆☆☆死守存稿君2010-04-23 12:49:2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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摁爪MARK
LZ乃努力吧~~~
№8 ☆☆☆今天要上班2010-04-23 12:50:5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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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问问你的责编
№9 ☆☆☆= =2010-04-23 12:52: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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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很想支持LZ,但不得不说目前LZ你真的是一个人,因为我不认为BS会有人会和你一样,闲的蛋疼。
 
 
皮埃斯:我期待自己被抓的那一天,LZ你加油,我们或许能在荧屏上见面。
 
冷笑出贴。
№10 ☆☆☆= =2010-04-23 12:52: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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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很多有良知的懂得盗窃跟抄袭是不正确行为的晋江人,居然这如此的漠视大批量的同人V文的出现,简直就是可笑。可见JJ现在病得不轻。
 
而对于晋江的同人V文们,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打击,控诉。
 
居然说着“原作者都不来说话你们有什么资格说三道四”的话厚颜无耻的继续走你们的伪同人道路。那么不好意思,作者不知道,我努力让他们知道!
 
 
你们扭曲原作,拿原作的背景人物来赚钱,来意淫,但要知道一件事情,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
№11 ☆☆☆作为一个人2010-04-23 12:52: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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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倒了,同人就没有了,LZ可以选择这条路
№12 ☆☆☆= =.2010-04-23 12:53: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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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要是倒了、LZ你的一片好心都化成飞灰、  
  
№4 ☆☆☆小孩慢半拍于2010-04-23 12:48:57留言☆☆☆   
 
 
搞笑,晋江被禁黄那么多次都没有倒,现在就倒了?
 
再说我扯版权问题,不是晋江一直在维护的么?笑
 
 
№13 ☆☆☆作为一个人2010-04-23 12:54: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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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反话gj
№14 ☆☆☆赈早见琥珀主2010-04-23 12:54: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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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lz几个问题。
 
你有那个毅力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收集资料证据吗?
你有那个勇气去面对JJ对你的控告可能会有的反击吗?
你有那个金钱去支付控告可能所需面对的花费吗?
你肯定你不是在这里发个帖叫叫,转头就忘得一干二净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
 
如果答案全都是肯定,请你自由地……
№15 ☆☆☆= =……2010-04-23 12:55: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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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倒了,同人就没有了,LZ可以选择这条路  
  
№12 ☆☆☆= =.于2010-04-23 12:53:38留言☆☆☆   
 
 
我第一次听说,原来晋江同人等于所有同人!
 
原来同人不在晋江等于没有了?
 
不好意思,容我说一个字
 
№16 ☆☆☆作为一个人2010-04-23 12:55: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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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小心被跨省人肉
 
 
 
№17 ☆☆☆我不认识LZ2010-04-23 12:55: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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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们抄袭别人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我自己没有被抄;当他们公开消费别人的作品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同人作者;当他们以爱之名消费所有原创作品的时候,已经没有人说话。
 
№0 ☆☆☆作为一个人于2010-04-23 12:43:13留言☆☆☆
我对LZ只有一个要求,希望你联系那些公司或者原著作者后回来再发个帖子告诉大家结果。
大家想看的是结果,过程已经不重要了。
结果!我们要看结果,尤其是上海仲杰文化公司对QY同人的处理结果。
№18 ☆☆☆记住这个ID2010-04-23 12:56:0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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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如果真的是因为爱原著而写同人是无可厚非
但看看现在那些反琼瑶文
一面借着原作者的人气,一面拼命嫖人家骂人家
确实不厚道
№19 ☆☆☆- -2010-04-23 12:56: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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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那个毅力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收集资料证据吗?
你有那个勇气去面对JJ对你的控告可能会有的反击吗?
你有那个金钱去支付控告可能所需面对的花费吗?
你肯定你不是在这里发个帖叫叫,转头就忘得一干二净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
 
如果答案全都是肯定,请你自由地……
№15 ☆☆☆= =……于2010-04-23 12:55:24留言☆☆☆
 
如果有反击,肯定不会是反到LZ那里,LZ应该没有什么好怕的。可以说,天下最无压力的人就是LZ了。
№20 ☆☆☆= =2010-04-23 12:56: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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