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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玫瑰之血 by 天宫雁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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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花玫瑰5月初开花,小花品种系6—7月间开花。花朵一旦开足,香气就会散失,花瓣也极易脱落,所以摘花宜在花朵初开、花瓣尚叠合未放、雄蕊还没显露时进行,具体时间是日出之前。日出之前啊……』
『黎明前的黑暗,嘿嘿,感觉……』
『而且……光照玫瑰喜光照充足、地势高燥的环境,缺乏阳光照射便不太容易开花;忌讳靠白墙下栽植,白墙的日光反射,会灼伤叶片,对花芽形成也不利。』
『你对花可真了解。』
『我们来上一堂生动的植物课吧……』
『呵呵……行。』

好好的一堂文学课补习,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跑题,然后彻彻底底的泡汤了。我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秋天之前,我刚刚从学校毕业。白天在一家音像店打工,下午当家教。对象是个比自己小两岁的高三生。有好听的嗓音,但是阅读的能力却低得让人咂舌。能够以20岁的高龄混在高中本来就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所以我对她的补习的意义也就越发的伟大崇高起来。

说到问题的症结,也确实很古怪。平时和我闲磕牙的时候就完全没障碍,可是一碰到书本,她的眼睛就自动的眯成一条缝,偷偷地看我,又偷偷地看回页码上去,最后对我抱歉的一笑:『我拿这科根本就没办法,我们还是上一堂生动的植物课吧。』
『……说那什么话……』
『……实话。』她说,竟然还略带委屈,『大姐姐……在这迷人的秋天里,我们就坐在这里盯着一堆密密麻麻的标点符号和字码,讨论这些段落到底应该这样分还是那样割,不是太丢脸了吗?』声音越发委屈。

真是奇怪了,应该觉得委屈的人是我吧?正大光明的从她妈妈手里拿钱,然后每天坐在这个位子上两个小时,最后发现面前这个人进步指数和溜号程度根本是成反比的:『确实是非常的丢脸没错!……但是你讲错原因了吧?』
『哪里的话,哎唷,大姐,妳想想,青春不待人啊。与其就这样浪费掉,不如我们一起挥霍吧!』
『……挥霍和浪费是同义词!纔刚刚讲过而已!你当我昨天在这里磨叨的那两个小时是作假的吗?!』
『什么话!哪里有作假!我可是一字一句都记得清清楚楚!』
『哦?!』挑起一边眉毛,用俯角30度看她的眉梢,『那就背来听听!』
『好!』她一握拳,清了几下嗓子,『摘花玫瑰5月初开花,小花品种系6—7月间开花。花朵一旦开足,香气就会散失,花瓣也极易脱落,所以摘花宜在花朵初开、花瓣尚叠合未放、雄蕊还没显露时进行,具体时间是日出之前。光照玫瑰喜光照充足、地势高燥的环境,缺乏阳光照射便不太容易开花;忌讳靠白墙下栽植,白墙的日光反射,会灼伤叶片,对花芽形成也不利。……』
『……』太阳穴隐隐作痛。
『怎么样?』
『看教科书!教科书!要不然我掐死妳!』

一阵怒吼,然后归于平静。不过我确定,这种戏码十分钟之后肯定重来……这就是我在去年秋天做过的事情。人的记忆总是忽浅忽深,好象爪哇地一样。用手摸过去,有一些低洼的地方根本就触碰不到。处于那些地位的记忆,就需要用力的挤压纔能现形。现在回头想想,原来去年秋天,我除了漫无目的的被太阳晒黑和减肥之外,还做了这件事……

过一阵子,也许连这些也忘记了吧。那样一来,记录者就只剩下那盆玫瑰。

绝对不是我!绝对不是我说要养那盆玫瑰的!……好吧,我是始作俑者。动机理由就从那堂『生动的植物课』开始。我们肆无忌惮的跑题,说起玫瑰。招摇美丽的蔷薇属植物是全部的话题,包括种植的方法和养育的窍门,我一一告知给她,而她破天荒的对于那些术语全部都懂,并且奇迹般的表示出感兴趣的神情,之后就央求我下次来的时候一定要和她一起养一盆玫瑰,无论如何:『有你在,好象就算是死了的植物,也绝对能养活!』
『你那是哪里来的自信啊?……』我苦笑,收拾桌面上的东西,在又浪费了两个小时之后。
『女人的直觉啊……你怎么会这么了解植物?』她把手臂支在桌面上烫起秋千。
『小时候有个朋友叫做D,家里是开花店的。』
『花店哦?好不好玩?』她坐在桌子上,拿起我的一支钢笔玩弄。
『他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颗植物,在他们出生那一天由长辈种下去……』
『好神奇啊!那不就有一个和自己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植物?』
『嗯,是。如果生命力不够的话,就可以去借对方的。』
『啊--?』她的尾音拉得很长,好象日本的tv show里面大嗓门的女主持人装腔作势的疑问单音节,『真的有这样的事么?那……我也想要。你觉得,我适合什么植物?』她说,把钢笔还给我,用一根手指缠绕着自己的发尾。
『嗯……』我静静的注视她,嘴角带有一丝戏谑的微笑。

她有混血儿特有的褐色眼睛和头发,形状美好的眉毛,弧度始终的唇线和姣好的柿子脸型,搭配身上宽松的黑色高领毛衣和深蓝色短裙,整合起来就好象含苞欲放的罂粟。我记得D说过,罂粟和玫瑰其实同等张扬华丽,只是前者颓废淹没美丽,后者的美丽掩盖了颓废。眼前这个人,只要再加上一抹眼影和唇膏,一定堪称最妖治的罂粟。在那之前,我轻轻摇摇头说:『玫瑰啊。』她点点头 ,用痛下决心的表情说:『那就玫瑰哦!你下次来的时候一定要和我一起养!』
我还没来得及反对,她母亲走进来,客套了几句塞给我钱,我拍拍良心上的灰尘,微笑离开。

比起文字,她对植物有更大的兴趣。只是她的母亲从未察觉,她们以古怪但是平衡的关系生活着。人必须得用牺牲另一方面的利益来换取平衡。她极大限度的隐忍着。

月季、玫瑰和蔷薇是同属蔷薇科蔷薇属的姊妹花,但玫瑰花的香气要比月季、蔷薇浓郁很多。我们开始养的时候已经入冬,因为栽种的时间和方法和理论上的有出入,花还险些死掉。她那些日子天天守着那株植物,已经忘记自己的本分 。妈妈曾经说,不管什么人,忘记自己的本分就开始让人讨厌。我始终无法讨厌她,因为她和那株玫瑰端庄的坐在一起的样子如此调和,没有任何棱角,好象梵高的一幅柔和的向日葵图一样,让人感觉它理所当然那样生存。我虽然有时候也有小小的不安,可是也实在不忍心把她和那盆玫瑰分开,于是所谓的文学课就彻底的变质走形。

第二年春天,花开始越来越结实,有些许花苞,茎秆上的刺也坚硬的不可侵犯。我们两个人就围坐在它旁边,谈论一些旁的话题。她母亲进来查房,她就故意大声背诵一些我一听就知道是在瞎掰的诗词,她母亲丝毫听不出门道,于是满足的离开。我们两个窃笑不已,我已经忘记自己的初衷。

4月不到,隔壁城市的表姐突然打来电话,说要搬家,新家的地点挑选在极圈内,离去之前没有人送行,我自然就要诚惶诚恐的赶去赴约。由于距离比较长,而且我还可以顺便回家看看父母,所以家教这边的工作就暂时请了一个月的假。离开的最后一天 ,她坚持绝对不翻开教科书,一直不停的问我各种种植的技巧,任性的表情和玫瑰如出一辙。
『T老师,你有没有看过一个动画片?里面说如果唱歌,植物也可以听到。』
『理论上是这样的,不过还在科学实践中。』
『它的茎上有那么多的刺,就好象一个一个小耳朵一样。』她扭头冲我笑,越过肩膀的刘海荡下来。
『也许。』我扁扁嘴巴,表示赞同。

前往B市的途中,玫瑰和罂粟的画面一直穿插在脑海里,昏昏沉沉的睡了一天晚上,天明到达。表姐安静的坐在轮椅上,停在月台尽头等我。同一班车,她就要离开这里。和我短暂的接头好象互逆的一阵风。她始终那么安静。那双从未沾染灰尘的双腿反而把她垫得更高。小小的轮椅后面是一大箱行李,歪歪斜斜的摆在脚边,手里却小心翼翼的捧着一盆濒临死亡的罂粟。我自告奋勇说要帮她照顾,她却固执的抱在怀里,很坚持的对我说,那种花可以在冰天雪地里自己结合断裂的骨头。我微笑摇头,帮她把行李和她自己弄上车,然后站在外面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一朵罂粟,一朵玫瑰,只是一歩之遥,天壤之别。可是到底有什么不同,我也说不清楚。

我就这样回家住了一个礼拜。睡了将近17年的床上,我却辗转难眠,每天晚上做许多古怪的梦。忍不了那么久,第十三天就和家里的人告别返回了A市。还没到约定的时间,家教工作的时间省了下来。那两个小时,我反复从四号路走到八号路,再走回来。行色匆匆的人从身边走过,带过一阵冷风。这样进行了四五天,突然心血来潮想要早点返工。刚刚走到门口就看见她母亲出来到垃圾的身影,紧走了几步上去搭话才晓得,学校里冒出新的补习班,为了不浪费时间,她已经每天去那里报道。我问了地址,客气的目送她离开,眼角瞄到了垃圾桶,从里面伸出的不规则图形是玫瑰的枝。茎秆上的刺已经把黑色袋子的角落划破,拼命想要伸出脑袋来呼吸。我拉开袋子,从形色的垃圾里面拉除了玫瑰。已经十分强劲的刺把我的右手臂划出两条巨大的血痕。我把它放在角落里,用报纸盖住,转身跑去补习班。

不规则的楼房在市中心杂乱无章的拥挤着,爬上四楼找了一圈终于发现原来教室就在女厕所的对面。从后面的窗口望进去,一群学生好象烤箱里的煎饼一样坐在中间,脸上的表情各异。还在烦恼的寻找玫瑰的身影时,老师的一声传唤帮了我的忙。玫瑰在最后排,最角落的位置站了起来,和我只间隔一道门。虽然想呼唤她,可是她似乎更加专注书本上的某些字眼,眼睛从页码移动到老师再移动回来,脸上的红晕迅速的扩散开来,从耳根到鼻尖,最后干脆哭了出来。我瞪大眼睛,些许震惊。一直以来只知道她是个不断重读的坏孩子,可是没听说过坏孩子会在众目睽睽之下认真的哭泣。

老师怒气冲冲的走过来,站在她对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低头看着课文,嘴角颤抖,就是无法阅读。我敲门进屋,把她带了出来。看见我的眼神有些许惊讶,眼泪更加不受控制。我们坐在买刨冰的摊子旁边,一边吃东西一边聊天。她舔着盘子里的甜点抬头对我笑:『可是,我就是读不出来。』
『觉得害羞么?』
『不对。嗯,觉得害怕。』
『为什么呢?』
『那么多的人,那么多双耳朵,就在那里,把你包围在中间。』
『……嗯。是么。』
『如果我有刺,许多许多的刺,那就不会被欺负。』
『……』怎样才算很多的刺呢?我本来想这么说,可惜放弃了。刺越多,越引发人想要触摸的欲望。那是本能。表姐和她依靠本能原则瑟缩在自己的世界里,如此而已。我们按照统一的步伐行走,另外一些人落伍了,身体内迸发出来的刺和毒液先是渗透了自己,随后浸染了别人。由玫瑰到罂粟,就差这一步。
『医生说,抑郁症是不可能一下子就治好的。可是,我只是说不出话来。一想到有那么多双眼睛就觉得恶心。』
『嗯。好。我知道了。』我催她把剩下的东西都吃完,然后送她回家。夜幕降临之后,她行走在黑暗中显得十分安心。在家门前,我告诉她玫瑰生病了,所以暂时交给我来养,等稍微好转就还给她。她有几秒钟的怅然若失,然后微笑点头,就此从我面前一蹦一跳的走开。

一个星期之后我按照规定的时间重新来到她家,她母亲半打开门,并没有邀请我入内的意思,脸色死灰地告诉我她女儿已经进入精神诊疗所,不过当我问到具体是哪一间,她有技巧的挡了过去。我从市中心往郊外搜索,按照顺序找了十家医院,在第十一家找到。她住在单独的病房里,整间密封的屋子除了有一面小镜子和一小盆植物之外什么都没有 。我从窗口望进去,里面一片白色。在规定时间之外,病人是不能接受探望的,我就站在窗户外,以隐蔽的角度偷偷地看她。

美丽的头发和一丝不苟的病人服装格格不入的镶嵌在一个镜头里。她坐在房间的一个角落偶尔发呆,多数时间确实在房间里跳舞,用我从来没见过的舞姿。舞蹈的高潮是永无止境的旋转,眯起眼睛看过去,甚至会让人误认为那是金碧辉煌的大厅里美丽的卡门。我于是就如此欣赏,一直等到黄昏。她从屋子里面走出来,开心的看着我,满头大汗:『我就知道你会来看我,玫瑰好不好?它病好了么?』
『它正在痊愈,完全好了之后我就还给你。』我说,摸摸她的脸。

第二天我再来的时候她的病房外面围了一群人,我挤进去看,医生正在地面上簇拥着她,白色的纱布和红色的血液到处都是。旁边的护士说,她把镜子打碎,然后一块一块在盆栽上累起来,试图堆积出玫瑰的形状,只是徒劳。手和脸上有超过三十个伤口。我问为什么不给她玫瑰,只要给她一盆真的玫瑰不就可以了么?护士摇头,跑过去帮忙。人喜欢这样看着玫瑰,以欣赏和略带胜利的姿态,再进一步把它的刺一根一根拔下来。人喜欢这样。

她在房间中疯狂的舞蹈的时候就已经是极限。在黑暗的日出之前,她的花朵一旦开足,香气就会散失,花瓣也极易脱落。如果要挽救,就要赶在日出之前。可惜,她在白墙的围绕下生活太久,白墙的日光反射灼伤了叶片。玫瑰用刺筑起的那个精神世界,已经雕零。枝叶落尽之后,只剩罂粟的影子。

我离开医院,确定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半年之后,由介绍我去做家教工作的同学那里听说,她已经死去。原因不明。手掌中大量的鲜血好象握着无数的玫瑰花瓣,嘴角笑容优美。我抬起头,叹一口气,拨通电话给表姐:『赶快回来吧,我去车站接你。顺便说一句,我问过好多人,所有人都说,你讲的那种植物,根本就不存在。』哪里有一种植物会自动愈合伤口呢。只有人类有这种本事,只是人更喜欢给别人制造伤口而已。这都是本能。

如此完结,玫瑰已谢,花枯枝断,凄艳决绝。
№0 ☆☆☆灰蓝 2005-01-28 11:14:29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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