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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无责任小坑:虎伥——三毒之痴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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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几遍重写了……我不记得了。总之,是无责任小坑,更新速度不限……希望这次可以写完它。前面很乱,写完后——假使真能写完——还是要改的,大家凑合着看吧~~~~~~~~)


石语:请不要说爱上我是因为寂寞

不久前,大约几百年吧,有个叫玉溪生的小子为我写了一首诗。诗是这样的:

虎踞龙蹲纵复横
星光渐减雨痕生
不须并碍东西路
哭杀厨头阮步兵

我不明白他何可知晓我的来处。他是个凡人。
他是一个诗人,他们说诗人都有一双洞彻世间真相的眼睛。不过我并不懂诗。我只是一块石头。
在人间,我大概是块很有名的石头,因为玉溪生和他的诗甚是出名。那些长长短短的句子随着他宦游的足迹,四处散落,像一些无根的花朵,瞬间枯萎却留下徘徊香味。花的鬼魂。被冰冻在时间里反复咀嚼。因之他的名字久久不曾湮灭。
那时他早已死去。
这是诡异的一件事。人的寿命,那么短。其实我也不怎么关心。
亿万年来,我独自呆在这片深山。我想我是人世间在诗里永垂不朽的一块很有名的石头。我想他们并不知道,那就是我。
我只是独自在深山。
看着漫山遍野疯长的树木,从春天到冬天,从百年,到下一个百年。莽莽苍苍,无际无边。山林枯了又绿。阴凉日光透过丛莽照在我身上,印出斑痕,白与青灰交错犹如时间的伤疤,似可永恒。然而一阵风来,林木哗哗向两侧倾泻披拂。
像有只大手轻轻抹过。原来一切都留不下痕迹。
那时候我觉得这片森林很像久远以前我在天上望下来,曾看到的大海。
脚下的海。隔着遥远距离,听不见它哗哗吞吐的声音。这片缓慢转动的蔚蓝色的陆地,我在星空之中,看到人间。它显得渺小而宁静。
那时我竟以为世上有所谓永远。

天与地只是邻舍,并肩而立,却老死不相往来。
我大概是个串错门的迷路的孩童,滞留在邻人家中。回不去了。

要不是恰巧坠落在这片断崖之前,我不会认识我在此地唯一的邻舍。
很简单。山中有石,石后有崖。崖壁上曾生长一棵古老松树,它活了很多年,后来它死了。枯根被风雨侵蚀,渐渐腐朽松动,终于有一天带着泥土碎石脱落,不知所踪。
留下一个空穴,如同老人再也长不出新齿的口腔。很快成为一对野兔的家,它们在这里产仔,吵吵嚷嚷,其乐融融。然后獾子来了。再然后,狐,狼,与豹,一拨拨新房客接踵而至,将前任的遗迹与肉体一并抹杀。空穴被日益扩大,承载这弱肉强食的过场戏。直到他来。
与我并肩站立在这个人世间、相处最为长久的一位邻人。
几百年了,我还是记得,他来的那天血雨纷飞。有狂风随步而生,卷天灭地腥漫四野。此前我从未在山林中见过他。他出现得突兀,像一枝自乌有之域射出的金黄色的箭,疾速呼啸,不知来处。在瞬间扑杀了一窝矫捷善战的纯黑色豹子家族。
豹血溅在我身上,带来刻肤的温暖与疼痛。我看着他俯身撕咬猎物,那漆黑皮毛在他齿下绽裂开鲜红花朵。而后纵身跃上断崖之巅,昂首咆哮。狂风又起。
那日他沉沦在血红夕阳中的身影太像一个君王。披着赫赫的金黄战袍。是个俗套然而真实的幻象,如噩梦一般华美。
云从龙,风从虎。
从此我相信他就是这片山林中的君王。他在我背后的空穴居留下来。
从此不断有鲜血溅在我肌肤。带着各种不同的兽类气息,滚烫腥膻,划下赤红痕迹,逐渐干涸。我的身体因此被浸染上奇怪味道,雨水也冲刷不去,我把那味道叫做生命。
百年复百年。
我的邻人,我为他取名白额。
我看着他睡觉。苏醒。进食。搏杀。受伤。痊愈。哭泣。咆哮。又受伤。
却始终不曾死去。有天从山脚下的城池来了身负长刀与弓箭的人类,是奉官府命令前来捕杀为害世间猛兽的猎者。我以为白额的故事将要终结在这一日。他的伤势令一块石头也触目惊心。
那天白额与我同时尝到了人类血液的滋味。自彼日起,他似乎不大看得上从前习惯了的食物。
猛虎白额睡在我背后舔舐触目惊心的伤口。他的哭泣与咆哮无法分辨。我在月光下静静聆听,山林起伏的呼吸,似大海一般孤寂。我的脚下散落一地残刀断箭,身上有暗红污渍,那是万物之灵的鲜血。七日七夜。
我看着白额从猎物和自己的血泊中摇摇晃晃站起。满月之下。有痛苦的长嗥响彻银夜。
他化身人形。
百年复百年。

我与我的邻人并肩站立在这个人世间。他是化身人形的百岁虎妖,他名叫白额。
后来,他是喜欢穿明黄锦衣黑大氅的高大男子,剑眉浓髯,阔背宽肩。一双凛凛眼眸如浓墨顿点,顾盼间似欲破壁飞去。
斑斓威猛气象。当他现身,四野风生。那便是百兽之王,一啸木叶萧萧而落。如此睥睨天下。
清晨白额狩猎归来,在旷野的日光中大步走到洞口,对我说:“石兄,请叫我南山大王。愚弟与兄为邻几百载,石兄应该知道愚弟今时的身份不同往日。小的们都在这里,吾兄当体谅小弟身居其位,便有许多不得已处。方便的话,请叫我南山大王。”
我想笑,如果石头也会笑的话。我没有眼睛,但看得到这个一本正经的虎精。英锐雄健的男子,率领着他那一帮小妖,跳跳蹦蹦,乌烟瘴气,他手里还提着半条人腿,脸上却无半点笑容。
这样的煞有介事。像那个他自封的“南山大王”头衔一样滑稽。啸聚山林、百年来杀生无数的虎妖,其实只是个孩子。
寂寞的孩子。我想没有人比我更明白他。
我说:“好吧,南山大王陛下。”
“多谢石兄。”他脸色肃然,抬手一指洞口上方六个歪歪扭扭的大字:南荒岭剥皮洞,“石兄与弟交情非比寻常,亦师亦友。愚弟如今好歹也是一山之主,还望石兄在孩儿们面前留心言辞,给愚弟留些面子。”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咬文嚼字了,痴虎。”我看了看那条鲜血淋漓的残肢与白额身后跳跃吵嚷的妖众,“你的字写得真难看。幸好当年你没把这六个字挠在我身上,否则我定然与你绝交。我说你从前好像不是这样的啊,陛下?难道就因为那个女人,就把你……”
白额一撩大氅,竖起两道浓眉。
“石兄!请留心你的言辞!”
“好吧,陛下。”我叹了口气,因为那时背后忽然有一只冰冷却柔软的手,轻轻扶在我身上。那一刻我看到虎妖的眼神倏忽而变。是说不清楚的变化,犹如春三月时,松针上凝冻的冰锥心甘情愿融尽了它自己,陨落成一场落花微雨,绵绵密密的香气。
就像扶在我背上的那只小手一样暧昧轻柔。冰凉凉的指尖,如蛇爬过。
血肉模糊的半条人腿自白额手中坠落。小妖蜂拥而至,在他脚下马上展开了一场混乱的争夺战。
我听到背后的女人低声叹息:“大王。您……一定要杀人么?”
你知不知道世上最动听的声音是什么。
那是女人的谎言。
没有比女人的谎言更美丽的话语了。
此刻我聆听着这世上最动听的声音。酥的,软的,破碎的,冷的。是那种令人想要捧在手心里好好熨贴的冷。它来自我背后。我知道那是一汪绝美沼泽,海市蜃楼,诱人自蹈死地的干渴诱惑。女人脆弱的嗓音里有静静杀机暗伏,像山林中紫蓝色的月亮一样寂美。
面前是我的兄弟。几百春秋,我们曾并肩而立,在这个荒芜的人世间。
然而我什么也没有说。
女人的嗓音楚楚可怜:“大王虎威,薇城不敢阻挡……薇城此身已属大王,自当随大王行止,您要做什么,薇城都没有资格阻拦……只是大王不在的夜里,薇城……好害怕……我只是想要大王陪着我!大王……”
小妖们抢夺残肢的喧嚣在脚下沸腾成地狱血池。
颤抖的蛇虫爬在脊背。女人的指尖比猛虎脚步更灵活。
于是一双踏着黑色薄底快靴的脚自血池中拔出,踢飞了两个挡路的小妖,义无反顾,我的兄弟他忘了他是一头虎。他以为自己是一只鸟,可以就这样甩掉一切罪孽飞向天国。
那真的是天国么?
我什么也不说。
痴虎。
白额的黑大氅在阳光下扑啦啦展成双翼,飞向他的天国。
“对不起……我不是存心冷落你,我的薇城……”
虎妖南山大王的黑大氅,死亡与残酷的象征。此刻用来拥住一个女人,比春初解冻的湖水更温柔。
痴虎。
我什么也不说。
因为那时听到女人的尖叫,夹杂着惊讶、恐惧与厌恶。
“它们……又来了!快把它们弄走!你……你把它们弄走!”
血池之上,我又看到了那些灰色的影子。

伥言:点亮灯火 站在没有了你的领域

仰起头,月亮是一枚阴蓝的灯火。
五百年来我所能望到的唯一光明。阴蓝月色穿过重柯密叶,像穿过地狱刀山,被凌迟成无数细小光束,投射在不同时空,照耀着同样的戏目。
缓缓,缓缓地燃烧。不必身入地狱,人间有冥火煎熬。
我看到南荒岭山林中的夜雾,那些乳白水气是怎样分流又聚拢,绕过千年古木淌成大河,破碎的月光似蓝色鬼萤,点点闪烁在河面上。它流过的地方,明晨将留下清湿露水。这条虚幻河流,每一夜出现在山林之中,朝死暮生,如同泡影,如同他们所说的,冥司里那条名叫忘川的大水。
每一夜我穿行于这条雾河,随着它一起流转,漫漫地淌过深林。我的身体不断被荆棘与岩石劈开,千疮百孔,然后迅即合拢。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只在这一刻,得以目睹自己空荡荡的胸腹,照耀着小束月光,那么亮,那么清楚。灼灼涂抹在我破裂的胸膛。
没有血。没有肉。没有心肝。
什么都没有。于是疼痛本身失去了它自己。我低头看着空荡荡的胸腹,被劈开的灰色雾质动荡片刻回复浑然,依稀一个模糊人形。而另一些乳白色的雾气继续丝丝缕缕漾过它,这人影有如空气稀薄。
这时候我会想起,我已经死去五百年了。
很久以前他们说起冥司里那条名叫忘川的河流。他们说,当灵魂渡过忘川,就洗尽了一切记忆。忘川的水很冷,将可冻死任何蠢蠢欲动的前尘。无悲无喜,一片空白,开始新生。
漂浮在南荒岭山林的夜雾之中。它滔滔流淌,我只是随波逐流。
五百年,从未尝试涉过这条河流。
因为我知道它不是忘川。
它不够寒冷。因此我死了,而有些记忆,是杀不死的。

当疾风卷地而起,面前的黑大氅直掀起来,像一刃阔大刀锋拦腰劈过我,呼啸无有阻碍。
面前的背影,我的主人。我是跟随他身后的奴隶,不得自由五百载。黑氅下摆穿过胸膛从脊背之外扬起,是面大旗猎猎飞舞在我虚空的体内,凛冽风声将我割碎又聚拢。我的主人,他爱穿黑氅,如同扯落夜幕振臂一披,将整个世界笼于他翼下。在泥沼与血腥里创造一个天国。死亡的天国它的神灵叫魔。
他就是这国度的王。我的主人。所以我只能就这样游离于他背后,让他的黑氅把我一遍遍凌迟,就像那月光。
每天总有很多次,魂魄碎片在疾风里旋舞。我散成三千灰色磷火,找不到聚回人形的路径。
我用破碎的自己看到他,妖王白额。这个猛虎化身的男子在我眼前,麾令群魔,气势壮阔,是血肉淋漓迫近的真实。
于是三千个我绕着他团团急飞,发出他永远听不见的哭泣。这时我知道月亮只是我为自己点的一枚灯火,它照亮一座空台。戏已散了,我却滞留下来。
这个我将恒久沦陷其中的世界,是没有了一个人的领域。她永不再现,它如是荒凉。

№0 ☆☆☆小青 2006-09-03 19:37:45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小青,我~~~爱~~你~~~
隆重庆祝沙发中
№2 ☆☆☆茜茜猫咪2006-09-03 22:30: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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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人鱼公主还没更新。。。但且为这个欢呼下。。。
№3 ☆☆☆2006-09-04 10:14: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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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无法对等。它不可换算。
它会让你付出生生世世,去购买某一刹那偶然萌发的一个念头。它没有道理可言。
№5 ☆☆☆小青2006-09-05 20:49: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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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这篇倒做足考证功夫
把个盛唐描写的是...
№6 ☆☆☆2006-09-06 09:46: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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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是和材材郡主同居日子写的咩???
№7 ☆☆☆六妖2006-09-06 17:31:3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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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抗议,不能写完不不要开始,省得偶牵肠挂肚的
№8 ☆☆☆bb2006-09-06 20:29:2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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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你又弃了人鱼坑咩?
 
怨念~~~~~~~~~~~~~~~~~~~~~~~~~~~~~~~~~~~~~~~~~~~~~
№9 ☆☆☆一妖2006-09-07 14:23:1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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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06-09-07 23:42:2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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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小猫怎么睡这么晚呢?
猫每天至少要睡十六个小时的。
№12 ☆☆☆形神俱灭2006-09-08 08:21:2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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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从未知晓,原来幸福到了极处是这样疼,像一柄浓蜜冻成的刃,刺入心尖。
 
写的真是好
№13 ☆☆☆鬼鬼2006-09-09 21:43: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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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无责任坑阿 。。。。抗议
№14 ☆☆☆2006-09-12 09:28:1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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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爱的小青,写得真好啊。
№17 ☆☆☆形神俱灭2006-09-12 22:11: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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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啸:你可别喝太多酒 不管你爱 与不爱
 
那时我开始减少外出狩猎的时间,因为我的妻子怀孕了。
对于这一变化我手下的妖众有所怨言,多年来他们跟着我,习惯了大块吃肉大口喝血的奢侈生活。偶尔有些风言风语吹到我耳朵里,不过我懒得理。
南荒岭上剥皮洞。这一令人闻之胆寒的招牌,也非是浪得虚名。我知道在妖魔的世界里,“南山大王”,这面旗帜正猎猎升高,带着如日中天的光芒,吸引四面八方为正义之士追杀的、或不甘埋没山野的精灵前来投奔。我的王国正在逐渐扩展。
南山大王法术高强,杀人不眨眼!
南山大王实力雄厚,麾下少说有三千将领十万小妖,早晚有一天,他会坐上魔王的宝座。
南山大王是天赋奇才的虎妖,谁也不知道他的本领从哪里来,那似乎是一个自轮回中带来的谜题。他修炼一天,抵得旁人百年功夫。
南山大王,狠角色呀。惹谁也别惹他,他是翻脸不认人的无情无义的魔君,他的血是冷的,杀人如割草,杀起同道来也不会有半分犹豫。
南山大王?传说他身高七丈膀阔三停,口如血盆,眼似飞电……那是个一口曾吞十万兵的怪物!
若有谁能制伏南山大王,喝了这千岁虎魔的血,就可以无敌于天下!莫说称霸人世,便是往来三界之间也无畏惧……
……
那时,关于我的流言漫天乱窜。越传越离谱,到得后来,连我自己也不认识他们所说的那个南山大王是谁。
我成为同类妖魔与修道人共同觊觎的猎物。
千岁虎魔,天地之精。饮其鲜血,无敌天下。
其实我只有五百多岁。我的法力亦远没有传言中那么神奇。一直以来我都只是个困守深山一隅的、意外获得了人身与长寿的灵兽而已,啸聚一帮乌合之众杀生害命,偶尔吃个把人,已是打牙祭——只因人肉格外美味。胸无大志。
我都不知道他们怎么会把我说成这样。原来妖精和人类一样,喜欢把一件很普通的事交由众口咀嚼,再把那众人吐出来的残渣吹嘘成三头六臂的神话。根本不问真假。
当我发现“南山大王在人间原来这么有名”的时候,我像个从乡下初进城的少年,在那排山倒海而来的呼啸繁华面前吓得呆了。只剩下最笨拙的、原始而本能的反应。
 
杀。
 
薇城缩在我怀里,看着脚下那具人类尸身慢慢冷却。他身畔展开一片血泊,肠子从腹部的裂口中慢慢流了出来。右手兀自紧握一把木剑。死不瞑目的表情。
他是个老者。那把仙风道骨的白胡须此刻已被血污沾湿,黑呼呼地趴在胸口,再也不能神采飞扬。
“龙虎门的元辉真人。”薇城蹲下身,翻起死人道冠上一方古色斑驳玉牌。尽管已做了她近一年的学生,我仍不能认识那些弯弯曲曲的篆文。她皱起眉头,叹了口气。
“龙虎门乃当今道家分支中势力甚强的一脉——我虽僻处山野,也曾听族中老人说过。这道人当是他们门中位份不低之辈……这是今年的第九个了……大王,您被术士盯上了。这可不好办啊。他们都是狠毒之人。我好怕……”
“那又如何?”我在衣上蹭了蹭十指利爪,将她从死尸旁边抱起,“你总说术士厉害、术士不好惹——可他们还不是一个一个被我干掉了。别怕,有我在呢。什么桃符利剑神咒伏魔,到头来还不都是送上门的菜!”
薇城的身体,柔软而冰凉地在怀中。她垂下睫毛,看我轻轻舐去了她指尖的死人血。自她嫁我以来我从不让她沾半点污秽,如同我允诺过的,我不会让她感到恐惧。
可是她眉间仍有深忧。
“不止这个啊,大王。您看。”她抖开一幅染血的黄绢,密密麻麻不知写些什么,“这是从元辉道人身上翻出来的,是圣旨。也就是说,他是奉天子之命而来——当今人主、人间的皇帝他要杀您!他派了这个术士来害您,以后他还会派人来——”
我哈哈大笑:“为了那句什么无敌天下么?薇城,难道你真的相信那句荒唐的话么?喝了我的血可以无敌于天下?”
黄绢轻飘飘自她手中坠落。薇城,我的妻子她低垂着头,眼里陡然泛起一道血红光芒。一闪。那般恍惚而流丽,像她清晨在妆台前拈着胭脂回眸一笑,低声询问,大王,我这样好看么?
血红的胭脂染在美人唇上,使她更柔艳。黑白分明的眸子,红若桃花的唇颊。我的女人拈着胭脂偎在肩头,轻声说着她爱我。
认识她之后,世上所有的红颜色,不管血或火,在我眼里都只是爱情。
我继续嗤笑这“人君”与他派来斩除妖魔的“真人”:“千岁虎魔?哈哈哈哈!我才五百岁而已,这世间比我老的妖精数不胜数……你最清楚了,不是么?”
“是的,我知道,我的大王。”
薇城背转身,单薄脊背在我臂弯簌簌发着抖。我睁大双眼,不明白当此刻强敌已除,她还在怕些什么。
——她终于转过脸来,攀住我肩膀,冰凉的小手指几乎嵌入骨骼——仿佛用尽全身气力——
“可这是今年来找麻烦的第九个术士!术士——他们不是普通的人,他们没有人的感情——为了一个信念他们会战斗到死为止,不惜同归于尽,您明白么?您今天收拾这个老头子花费多少心力,难道您还不明白?术士不是普通的人!当今皇帝已经注意到您,他们说您是千岁虎魔,草莽豪杰喝了您的血可以号令天下,而当世人君若能杀了您,将可保帝位稳固五百载。这是第九个了……以后他们还会派人来的。大王,我的大王……您知不知道您已经成为天下人觊觎的猎物?”
她搂着我脖子哭泣起来。温热的泪水打湿肌肤。
我一把推开她。
“你错了。我不是猎物,永远不会是猎物。”
脚下有软软的触感。肠脏沾上了鞋底。那一天我踩着龙虎门元辉真人的尸体对妻子说。
“就算十面埋伏无处可逃,我依然会做一个猎者。他们可以杀死我,但没人能击败我。要相信你的丈夫。现在我觉得有点儿饿,我要出去找点吃的。”
我飞起一脚,把那具衰老残破的、千般心机用尽的肉身踢到一边。小妖们喧嚣的争夺立刻包围了它。那幅黄绢被踏成烂泥。只要一想到这位“真人”生前曾如何卑躬屈膝谋得了这一前来铲除我的任务,我就感到恶心。
我抛下开始争抢血食的妖众,大步走开。
 
却有柔软的东西缠上双腿。
“大王,您别走、别走……”她哭得肝肠寸断,“您知不知道,这些日子……每一次您离开,我都怕得要命……我怕您再也不回来……因为术士真的没有人的感情……若没了您,我该怎么办?!”
女人纤弱的身体,匍匐脚下像一朵小白花。我终于回身抱起她。
“我不会离开你的,薇城。只是这场战斗令我耗损太多,我必须下山寻些活人精血补充自己。”我叹了口气。她的长发在脸上揉成千丝万茧,人却始终离着一尺来远——她的肚子高高隆起顶在我们中间,我无法拥抱到她——
我说:“我发誓,无论皇帝、术士,管他娘的什么鬼东西!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我回到你身边,好么?薇城……我向你发誓,我不是任何人的猎物或猎者,这世上的谁都和我没关系。我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你的男人。”
“我是你的男人,你肚里孩子的父亲。所以,我一定会回来,薇城。”
我把面颊贴在女人高高隆起的肚子上。隔着白麻粗衣隔着皮肉,听到那訇訇心跳。一下一下,汇合了我与她的血液的生长中的脉搏,如此有力地撞击在脸上。那孩子,他落地之后,要唤她妈妈,唤我父亲。他的眉目将融合我们的痕迹,他有着像我一样孤挺的眉,像她一样晶亮的眼……许多年之后,当我们都老了,死了,他还活着,把这眉与眼传承给下一个新生的孩子,并且告诉他,在很多年以前有个名叫白额的男人,他和一个名叫薇城的女人,相爱过。我毫不怀疑……多年后我们的孩子会在炉火边,把这段爱情细细讲给他的子孙听。那时他或许也已垂垂老矣,白须白发像冬天的雪……可是他现在多么鲜活调皮,在母亲腹中,抡拳踢腿捶打着他父亲的脸。仿佛立志证明,他是和父亲一样强壮的男子……
“一定是个儿子。”我说出声来,“薇城,我有感觉。他是个儿子。再过一个月,我们就可以看见他了。”
薇城没有答话。她揉搓着我的头发。十指纤纤,越攥越紧,仿佛万般难舍。忽然有滚烫的水滴落在额头。
我仰起脸。妻子的尖下颏,汇聚了双行泪水,止也止不住,滂沱洒在头顶。
“大王,记住今天您说的话。您是我的,不是任何人的猎物或猎者——您是我一个人的!”她松脱双手返身奔入洞府捧出一碗什么,捧到我面前,“大王,请饮尽此酒,我和孩子送您出征。我们在这里,等您回来。”
 
粗陶碗里荡漾着浑浊液体,一股辛辣气味冲入鼻端。这种奇妙的液体叫作酒,薇城来了之后,我才认识它。
这是她亲手酿的酒。我曾陪她遍山漫游采集野果,看她洗净双手把它们与抢夺来的粮食一起放入瓷坛,再加入药材香草,以泥密封。六六三十六日后开启瓷坛,那些缤纷的花花果果化作一泓浑水,泛着淡碧流光。
在她的故乡,贫瘠山村的居民都是如此自酿土酒,薇城说。
“村里的男人大多贪杯,每晚都要喝上几盅。我从小就学会帮父亲酿酒。我们的手艺当然比不上城里酒楼,不过是些粗劣村醪,大王可别见笑。”
第一次喝酒,一口干掉半碗。我被那猝不及防的辛辣呛到,竟从鼻子里喷了出来,狼狈不堪。薇城大惊失色,忙用衣袖替我擦拭满脸淋漓。“都是我不好……这酒的确太烈,大王莫喝了吧。”
我边咳嗽边仰头把余下半碗一饮而尽。这次屏住了呼吸,那股热流像无数把细小刀片顺畅地通过咽喉,直抵胃肠。
薇城睁大眼睛紧张地注视:“大王别为了让我高兴……您的身体要紧。”
“不,我很喜欢。这……酒,很好喝。”我说的是真话。虽然“酒”的味道实在奇怪,又辣又苦,但落肚之后却凭空产生奇妙的感觉。
那感觉说不清楚。好似一朵自脚底急涌的云,眩晕失重,然而舒适。我觉得自己变成一只鸟,可以飞上天际。
视线有点模糊。妻子的脸庞仿佛裹着团发光的雾,飘渺闪烁。雾气里她望着我笑了,露出两排洁白的小小牙齿,那样整齐又那样粲然,也像只小老虎,终日食荤却在血与肉中把牙锋磨砺得洁净无比。
“真高兴大王喜欢它。您若爱喝,薇城以后都帮您酿酒。”她轻声说,“这酒有个名字。我们都叫它忘川。”
从那天开始我爱上忘川的味道。每过一段时间,薇城就会去采集花草果实,好让我在想喝酒的时候樽中总能不空。她像只小小蜜蜂,我的贤惠而忙碌的妻子。
 
忘川是神奇的东西。它这样冷,却教人越喝越热。
仿佛一团冰冷火焰,盘踞腹中,烧尽一切甜的苦的沉沉的记忆。空无所有,人就可以飞起来。
我成为一个贪杯的男人。如同薇城讲过的那些故事里的英雄,在出征之前,总要喝上一碗酒。
 
薇城说:“大王,我和孩子等您回来。您一定要回来。记住,您是我的。”
她依偎在我怀里,肩膀薄得像脆弱纸人。胎儿似乎蚕食了大量血气,肚子日益鼓胀,人却越来越瘦。满满一碗的忘川,酒中倒映出缩小了的苍白容颜,动荡得激烈,几乎认不出那就是每夜睡在我身边的女人。变形的脸如此陌生,甚至有几分狰狞意味。
原来那只是因为我端碗的手颤抖得太厉害。这场战斗竟然消耗了这么多精力么,只不过是个三脚猫道士啊。或者我不再是从前那头一往无前的妖兽,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我搂着妻子,手腕一翻,喝干这碗酒。
我说:“我会当心自己。我是你的,我答应你。”
№18 ☆☆☆小青2006-09-13 01:12: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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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写得我心里疼。非常真切的疼痛,字字如刀。爱情它这么炽热这么激烈,可是不可相信。
№20 ☆☆☆小青2006-09-13 01:23:4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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